: 動部曾發函提案立委,指出4項窒礙難行的原因:
: 1. 部分行業(如金融保險業)與職業(專業人員、主管及經理人員與技藝有關工作人員
: 等)所需專業技術的差異較大,求才廠商多希望透過面議方式招聘所需之員工。
: 2. 求才廠商在招聘人才時,多希望保有較高之薪資彈性空間,避免因揭示薪資水準而限
: 縮敘薪條件,導致錯失進用優秀人才。
: 3. 如採薪資區間方式揭露,則薪資揭示之區間不易訂定。如薪資區間過大,求職者仍難
: 以具體得知該職務之薪資水準,失去揭示薪資之意義;如薪資區間過小,可能影響面試過
: 程中勞雇雙方調整空間,限縮薪資彈性。
: 4. 求才廠商可能擔心讓其他競爭對手瞭解公司的薪資結構,進而用較高的薪資吸引員工
: 跳槽,造成人才流失。
幫大家翻譯:
1、廠商想壓低薪請多功能工
2、廠商想壓低薪資
3、廠商不想以高薪請人
4、廠商怕別人高薪挖角
出發點都是為了廠商與資方……
這到底是勞動部還是資方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