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xxio (登祿普)》之銘言:
: UDN
: 保護孕妻勒死竊賊 勇夫今判賠64萬元
: 2017-05-08 21:43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即時報導
: 台北市石牌路某住處屋主何柏翰和妻子2014年返家,驚覺屋子遭人闖入。自海軍陸戰隊退
: 伍的何柏翰打開廁所門,大喊「你是誰?」竊賊張俊卿驚慌下朝他揮拳,何柏翰蹲下閃躲
: 後,為保護懷孕的妻子,把張俊卿推至淋浴間角落壓制,導致張臉色發黑,隔天死亡。何
: 柏翰被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高等法院判2月徒刑,緩刑兩年定讞。張的父母向何要求損
: 害賠償,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今天下午4點宣判,何柏翰須賠張父30萬8112元、張母34萬
: 0081元,共64萬8113元,仍可上訴。
: 判決理由指出,張俊卿侵入住處行竊,遭發覺後即出手攻擊何柏翰,依當時情況,何和張
: 扭打、壓制是出於防衛,但何雖基於防衛才壓制張,但何應該知道用左手施力推壓戴口罩
: 的人臉部,再用右手反向緊拉衣領,容易使人無法呼吸致死。
: 另外,張俊卿當時已有喘不過氣、臉色蒼白、手部發抖,何柏翰卻持續壓制張的頭部,緊
: 拉衣領傷及身體要害,導致張因呼吸性休克、心臟性休克死亡,認為何有過失。法院認為
: ,何柏翰雖出自防衛才壓制張,但張已呈現呼吸困難、臉色發白,何柏翰仍持續壓制,直
: 到警員到場上銬才鬆手,屬於防衛過當。
: 判決理由指出,張父因兒子死亡受到損害總計150萬多元,張母則為170萬多元,法院斟酌
: 何柏翰的賠償責任,認為何防衛手段逾越必要性,他應負20%賠償責任,判何須賠張父30
: 萬8112元、張母34萬0081元,共64萬8113元,仍可上訴。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8/2450698
: 5.備註:
: 還好小偷有死 不然腦死 變成了個植物人
: 你可能要養他 還有他爸媽一輩子
: 要當小偷的 一定要選對地方投胎 台灣絕對是首選
單純探討正當防衛的話 正當防衛成立要有三點
一、有效性
何將竊賊壓倒在地,並有效的阻止竊賊對何的財產進行侵害。
二、現在不法之侵害
何發現竊賊時,竊賊是在偷取何的財物及入侵何的住居,所以這邊是屬於一個現在不法
的侵害
三、不須考慮衡平性
因為正當防衛多數情形底下,多屬於需要即使保護的情況,所以不需要去討論
但剛好這情形是竊賊死了,我國目前學說上對於生命法益是絕對保護,縱使不
需討論衡平性,但如果因為財產法益被侵害,而侵害了他人的生命法益,這種
利益絕對失衡的狀況下,還是會認為這是過當。
所以依上述法官給予他防衛過當我覺得是算合適的
可能大家會覺得可是他身旁有孕婦耶
我也覺得沒錯,身旁有孕婦防衛手段一定要強烈些,這是絕對的
但手段強烈有其界限,不能因為他偷你東西你就要把他殺死
而且他在之後接受媒體訪問時有說到【如果再來一次,我一樣會這麼做】
依這句話按邏輯想也能想到他有殺人故意吧?
縱使他有防衛的心態,但他想防衛的手段是想殺了對方耶
如果這樣依然是正當防衛,還滿恐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