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gguy (支持台北市長 蔣萬安)》之銘言:
: 休息日加班可不付加班費 蔣萬安:剝削勞工
: 3.完整新聞內文:
: 勞動部長林美珠表示,休息日出勤是例外狀況,勞資雙方應明確約定權利義務,公權力並
: 不宜介入。她並表示,換補休或領加班費是勞工的權利,雇主不能片面要求,否則就違反
: 勞基法相關規定,所以不可能會發生這樣的現象。
: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060523
欺騙社會.
你敢跟老闆講: 我不接受加班費換補休過期歸零的方法 ?
強者我朋友的公司以前為了不想發加班費又不想違法,
規定加班只能換補休,當月加班時數 60 天內休完,過期歸零.
今年改一例一休,公司為了不違法,才改成 60 天內休不完的改發加班費,
但是如果你是故意不休想領加班費,就試試看好了,被裱起來讓高管膜拜是很光榮的.
公司最低的底限,就是被動的守法而已.
你他 x 的一直開後門,然後說勞資雙方約定...
幹拎老師的,妳怎麼不乾脆說
政府跟退休公務員約定,退休公務員自動放棄超出 22k 的月退俸
算了?
他媽的,台灣國的政府組成份子不止是豬而已,根本就是智障的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