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休息日加班可不付加班費 蔣萬安:剝削勞

作者: freeunixer (御劍客)   2017-05-09 02:02:56
※ 引述《Agguy (支持台北市長 蔣萬安)》之銘言:
: 休息日加班可不付加班費 蔣萬安:剝削勞工
: 3.完整新聞內文:
: 勞動部長林美珠表示,休息日出勤是例外狀況,勞資雙方應明確約定權利義務,公權力並
: 不宜介入。她並表示,換補休或領加班費是勞工的權利,雇主不能片面要求,否則就違反
: 勞基法相關規定,所以不可能會發生這樣的現象。
: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060523
欺騙社會.
你敢跟老闆講: 我不接受加班費換補休過期歸零的方法 ?
強者我朋友的公司以前為了不想發加班費又不想違法,
規定加班只能換補休,當月加班時數 60 天內休完,過期歸零.
今年改一例一休,公司為了不違法,才改成 60 天內休不完的改發加班費,
但是如果你是故意不休想領加班費,就試試看好了,被裱起來讓高管膜拜是很光榮的.
公司最低的底限,就是被動的守法而已.
你他 x 的一直開後門,然後說勞資雙方約定...
幹拎老師的,妳怎麼不乾脆說
      政府跟退休公務員約定,退休公務員自動放棄超出 22k 的月退俸
算了?
他媽的,台灣國的政府組成份子不止是豬而已,根本就是智障的豬...
作者: GSHARP (Mr.Q)   2017-05-09 02:03:00
#知道了
作者: medama ( )   2017-05-09 02:06:00
XD
作者: rayensheep (阿鬼)   2017-05-09 02:06:00
他們不是笨,只是壞
作者: DFIGHT (低調好人)   2017-05-09 02:13:00
其實還有更狠的,星期六上班,禮拜一到五選一天叫你報補休,你報了就黑了別想領分紅,現在主管職都是這樣被凹週六日,帥吧,且已經是多家公司潛規則
作者: htc314 (熒惑)   2017-05-09 02:19:00
政府不落實勞檢,故意說人力不足塘塞。
作者: gekkojam   2017-05-09 02:31:00
不是笨 真的是壞 在裝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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