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5項聲明全文】陳星「與林奕含交往2個月」 婚外情非誘姦
3.完整新聞內文:
美女作家林奕含日前自縊輕生,補習班名師陳星遭點名是狼師。在事件喧擾10幾天後,今
日透過補習班發表5項聲明,表示因怕對家屬造成二次傷害,沒有選擇第一時間出面澄清
。並表示在林奕含上台北準備念大學,兩人無師生關係時,曾交往2個月,隨後在林家父
母知悉後分手,太太知悉後選擇原諒,畫下休止符。未來會配合司法調查,也希望不要再
讓家人、親朋好友及熱愛教育的補習界同仁,承受這一切。(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陳星聲明稿: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陳國星,不是李國華,首先,要為近日帶來的社會紛擾對我的家人
說聲抱歉,也對關心、關注這件事情的人致上歉意,林小姐過世時,林家父母透過出版社
以一篇聲明稿,疑將死亡原因直指本人,導致本人成眾矢之的,然念及林家父母痛失愛女
,治喪期間不願再造成對方家屬的二次傷害,因此,沒有選擇第一時間出面澄清,而是靜
待司法機關調查釐清真相,但情勢失控至此,亦不得不出面說明,發表以下幾點聲明:
第一,我並沒有神隱、沒有逃亡,我更不是狼師,也並非傳聞在煙滅證據,我一直在台北
,承受論壓力相當沈重,我與我的家人亦因此紛擾而身心瀕臨崩潰,然而,此事件已成為
媒體頭版撻對象,嚴重波及我的家人安危,就由不得我繼續沈默。
第二,民國98年2月,當時林小姐是高三學測滿級分生,同心補習班的招生主任安排林小
姐與本人合照留念。其後,林小姐及一群資優生參加補習班安排的加強輔導課,此段期間
均僅於課堂上見面,無私下來往。至民國98年約8月初林小姐上台北準備念大學,彼此已
無師生關係,兩人之後交往約兩個多月後,林家父母知悉,要求分手,我的太太知悉後選
擇原諒,這段關係就劃下休止符。
第三,據林小姐專訪中表示於十六歲即已有嚴重憂鬱症,本人當時與其素未謀面。本人現
在回憶林小姐也曾因課業壓力及志趣不合而快樂不起來。她說她是一個文學的靈魂卻禁錮
在理工科的軀殼中。
第四,關於小說,新書發表會中她明確表示不是書中女主角,讓大家失望了。小說中的時
空錯置、跳脫、幻想的手法,並非自傳。本人尊重創作者的自由意識,不予置評。
第五,本人會配合司法調查,所有對本人的不實指控、誣衊毀詆、道德批評,本人為此已
經身敗名裂。懇請各位媒體不要再讓我的家人、親朋好友及熱愛教育的補習界同仁,承受
這一切。
最後,還要感謝我的兩位律師,願意在此社會氛圍下,挺身而出,當時兩位律師對於承接
此案有諸多疑慮,但經兩位律師反覆詰問本人,並檢視相關證據,基於輿論公審須建立於
真相事實之上的理念,經數日考量後,協助各方釐清案情,深感謝意,更希望社會大眾不
要再為此案耗費社會成本。如本人是導致此憾事原因之一,我亦願意承擔,讓林小姐的靈
魂能夠平靜。再一次感謝大家!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column/article/474/rnews/20170509/1115074
5.備註:
在林的父母以及出版社已經發布多篇消息(包含今天新的一篇)
網路上已經沸騰多天後 終於出來了!
這說法要讓看小說辦案的鍵盤柯南們情何以堪?
寶傑你怎麼看?
作者:
CYL009 (MK)
2017-05-09 21:08:00終於開始打王了 BUFF上好 大家回神喔
作者:
gay7788 (批踢踢喵勃啞)
2017-05-09 21:08:00五樓被肛兩個月
作者:
YSJ543 (勝利組的人生)
2017-05-09 21:08:00蠻多疑點的 他都用訪談和新書發表會 當做證據?
作者:
highyes (pat)
2017-05-09 21:09:00反正死無對證嗎 隨便你說
作者:
YesHi 2017-05-09 21:09:00考試之前咧? 還有考完還去補習班?
作者:
kennistoy (kennistoy)
2017-05-09 21:09:00當開始說第一個謊,後面就要講更多謊來圓第一個謊,神隱1
作者:
jivoanp (è¡è¡è¡BH)
2017-05-09 21:09:00開打了阿
作者:
edwdada (Ravior)
2017-05-09 21:09:00你他媽考完試才交往兩個月這種話都講得出來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7-05-09 21:10:00
好了,換林家人喊聲⊙_⊙
作者:
edwdada (Ravior)
2017-05-09 21:10:00切割切得太乾淨了 你信 問問我的膝蓋信不信啦 幹
作者:
tenku (10梏)
2017-05-09 21:10:00幹 !不是多說無益
作者:
YesHi 2017-05-09 21:10:00反正 死無對證!!!
作者: rrnew (new life) 2017-05-09 21:10:00
當時上ptt發文的那個人是關鍵人物
作者:
Aatrox (the Darkin Blade)
2017-05-09 21:10:00賤人
作者: storyu59 (Ciaos) 2017-05-09 21:10:00
不然用小說當證據?
作者: deep77092 2017-05-09 21:10:00
這回合結束
作者: matlab1106 (牛) 2017-05-09 21:11:00
騎士團崩潰中 正妹跟中年男子交往
作者:
kennistoy (kennistoy)
2017-05-09 21:11:00先說服他自己再來說服別人吧
作者:
edwdada (Ravior)
2017-05-09 21:11:00整篇聲明就官腔夾雜假話 避重就輕 切得清潔溜溜
作者: drinkwater 2017-05-09 21:11:00
有沒有已滿級分還要加強輔導國文的八卦
作者:
Aatrox (the Darkin Blade)
2017-05-09 21:11:00這一定律師寫的啊
作者: qaz0314 (咩妹) 2017-05-09 21:11:00
婚外情沒右肩?
作者:
edwdada (Ravior)
2017-05-09 21:12:00你跟一個女生交往兩個月 之前都沒來往 騙鬼喔
作者:
Warheart ( ︶ 八 ︶ )
2017-05-09 21:12:00死者為大 交往是自由的 怎麼可以罵我們才女是賤人呢 QQ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09 21:12:00重看一遍,我覺得重點在第五點,他是被逼出來的吧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9 21:13:00放屁
作者:
Nevhir (煙霄微月)
2017-05-09 21:13:00無私下來往 然後 就突然交往了 -.-
作者:
qwer4123 (特蕾西亞教徒)
2017-05-09 21:13:00真棒 終於要開打了讓我買個雞排珍奶坐看笑話
作者: irosehead (irosehead) 2017-05-09 21:14:00
跟聖經寫的不一樣 我不信喇><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5-09 21:14:00作者: qaz223gy (亞阿相界) 2017-05-09 21:15:00
整篇沒意外的話全是律師團幫他擬好的稿 花了十天 以避重就輕
作者: rrnew (new life) 2017-05-09 21:16:00
根據第五點,立委務必堅持住查標案,這才是他在意的點
作者: mudee (毋忘初衷) 2017-05-09 21:19:00
所以是承認吃過囉?
作者: nowitzki0207 2017-05-09 21:20:00
這人還有粉絲真猛
作者:
panmomo (panmomo)
2017-05-09 21:20:00寫的不錯
作者: huihua0621 (huihua) 2017-05-09 21:20:00
律師教好了,人渣
作者: simple30 (可樂) 2017-05-09 21:22:00
做足了準備 連奕含在發表會說什麼都知道整個聲明避重就輕 說奕含和你交往 你倒是告訴我 一個十
作者: davinc (達芬) 2017-05-09 21:22:00
撇得好乾淨
作者: mudee (毋忘初衷) 2017-05-09 21:22:00
翻譯: 無師生關係的交往 憂鬱症跟我無關 是她自己的問題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7-05-09 21:22:00所以你婚外情到底有幾個?
作者:
serica (銀月奔流)
2017-05-09 21:23:00我更不是狼師
作者: areysky (>>) 2017-05-09 21:23:00
乾脆說自己是被倒追的算了
作者: ngo39 2017-05-09 21:24:00
擠牙膏膩
作者:
enso (Raven Family)
2017-05-09 21:24:00如果爆出之前就來往的證據,不就科科了...
作者: simple30 (可樂) 2017-05-09 21:24:00
噁心到我想吐
題外話,交往的人之間也會有性暴力的可能性。即使是婚姻,也有marital rape.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7-05-09 21:27:00我就說了 爆一件承認一件
作者: zetty099 (zetty) 2017-05-09 21:27:00
好像沒有辦法了,連道德都沒有了
作者: poorenglish (英文菜) 2017-05-09 21:28:00
一定有一邊說謊 兩方聲明差距太大
作者: Z55T (1122) 2017-05-09 21:28:00
爛咖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5-09 21:28:00哈哈哈 書迷崩潰
作者: lssmig (lssmig) 2017-05-09 21:29:00
噁心
作者: hydronephros 2017-05-09 21:29:00
要不要把猩猩剁成肉醬包粽子給諸為鄉民吃 才洩糞?
作者: simple30 (可樂) 2017-05-09 21:30:00
還說林爸媽聲明指他本人勒 做賊心虛
作者:
garone (ORaNGe)
2017-05-09 21:31:00聲明沒提標案 失敗!
作者: c10177 (bananamilktea99) 2017-05-09 21:32:00
XD
這篇聲明讓我覺得,前幾天鄉民暖暖身,現在正是選邊站的時候了
作者:
lv256 (等級256)
2017-05-09 21:33:00死無對症,繼續追林亦含很沒意義,檯面上有很多可以定罪的項目才是重點
作者: iaco 2017-05-09 21:33:00
想要用精神病黑林,那陳還信她新書發表會說的幹嘛?
作者:
areey (阿彌陀佛)
2017-05-09 21:33:00怎麼突然冒出這麼多工讀生
作者:
bada (邊緣肥宅)
2017-05-09 21:34:00的確 這切的也太乾淨了 那馬上躲的理由是什麼 都不關你的事
作者:
kosuke (耕助)
2017-05-09 21:34:00屁了一堆就是不敢告 根本就是身上有屎
作者: iaco 2017-05-09 21:35:00
還有一個學歷造假,留Line和電話要同學跟他聯絡的老師,嗯?
作者:
chancing (modest)
2017-05-09 21:35:00噁
作者: geeg (no) 2017-05-09 21:36:00
依照律師建議發言,主打死無對證,先求脫身,面子就不管了
作者: iaco 2017-05-09 21:37:00
還有我沒記錯的話,不是出版社先發現李國華是陳興的吧?
作者:
ioupoiu (他媽的噁心甲)
2017-05-09 21:39:00推
作者: kg1008 (七色災主) 2017-05-09 21:42:00
想這麼多天演講稿只有這樣?
作者: soumi520 (soumi) 2017-05-09 21:44:00
呵呵 那本書有靈魂 陳先生多燒點香嘿
作者: CutiePie2008 (serenity) 2017-05-09 21:46:00
事情如果這麼單純躲這麼多天是躲屁喔?
律師聲明稿照稿念而已~看多了! 看一下以前案例就知道
作者:
dmezspk (回不去的時光)
2017-05-09 21:46:00事實證明如同我當初所說就是男女交往,打臉一堆八卦鄉民
作者:
dmezspk (回不去的時光)
2017-05-09 21:47:00在那邊鍵盤辦案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7-05-09 21:47:00人蠢沒藥醫
沒有逃亡...可是補習班說你去大陸進修耶?補習班是...
作者: csshs (csshs) 2017-05-09 21:49:00
老闆終於受不了 親自出馬了 那工讀生不就失業了
作者:
Taizu 2017-05-09 21:50:00作者: frankcar 2017-05-09 21:50:00
這麼短的時間會愛上一個老頭,教一下技巧
作者:
willix83 (willix)
2017-05-09 21:50:00這聲明是神隱出來的結果? 笑死
作者:
ariesw (我願是你的風景)
2017-05-09 21:52:00就這篇聲明來說就是林奕含通姦了? 難怪林家這麼痛苦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7-05-09 21:54:00標案和不實學歷先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