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陳星聲明稿翻譯版:我忍很久了

作者: Orzer (按☯KMT)   2017-05-10 03:33:30
羅友志oo有事找友志
6 hrs 뜊
陳星聲明稿翻譯版:
我忍很久了,你們一直說我狼師,我不是啊
這是婚外情,我太太也原諒了,要不是這樣,是「妨害家庭」喔…
我沒有誘姦啊,她跟我在一起兩個月而已,已經16歲,16歲,16歲,(17歲5個月)沒有
姦不姦的問題,是愛愛。
我好不容易找到兩個律師了,你們再亂說試看看
李國華
(我沒有聽到一句,對奕含的 對不起)
(媒體們,終於可以精準的開轟了!)
https://www.facebook.com/lupinstory0917/posts/1515031891881681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6-05-10 03:33:00
人家女森ㄟ 怕怕QQ
作者: sorrywow (snoop dogg)   2017-05-10 03:34:00
有錢有勢的壞真可怕
作者: aggressorX (阿沖)   2017-05-10 03:34:00
是愛愛 幹你娘崩潰 為什麼不是我
作者: takashi01 (廢文小王子)   2017-05-10 03:34:00
幹我屁事
作者: landpc   2017-05-10 03:34:00
為人師表還說這種話
作者: d125383957 (不可信任)   2017-05-10 03:34:00
怕.jpg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10 03:35:00
.....這真的是無聊當有趣
作者: rainman543 (兩性專家)   2017-05-10 03:35:00
現在風向轉了,講話要小心摟
作者: victciv (努力型肥宅)   2017-05-10 03:35:00
作者: ianmon (Martian )   2017-05-10 03:35:00
少說一句:我還花了很多錢請工讀生。這樣工讀生不爽了
作者: Tchachavsky (柴)   2017-05-10 03:35:00
白話就是 兩個月交往 然後她就死掉了 干我屁事Ps.工讀生77777起來
作者: ianmon (Martian )   2017-05-10 03:36:00
工讀生被忽略沒存在感 保證你FB被洗版
作者: obov5116 (yasun)   2017-05-10 03:36:00
到底是干我屁事啦
作者: whitehumor (whitehumor)   2017-05-10 03:36:00
哈哈 也知道無聊當有趣XD
作者: Tchachavsky (柴)   2017-05-10 03:37:00
兩個月而已阿 她憂鬱也不是我搞的本來就有了的意思
作者: BILLYTHEKID (比利小子)   2017-05-10 03:38:00
翻譯:我要開吉啦
作者: Tchachavsky (柴)   2017-05-10 03:40:00
衛福部 第一時間說成性侵 這我一定吉
作者: linlaosure (蔻尼擠哇)   2017-05-10 03:41:00
有沒有原諒 你太太說的算?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05-10 03:42:00
其實以前林的文就有透露一些東西了啊?不曉得為何一堆人是從小說看,而不是臉書還有他其他的文章看?
作者: yafx4200p (八仙果)   2017-05-10 03:42:00
有相幹就對了啦先講兩個月幹幾次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05-10 03:44:00
要說陳完全沒責任也是法律上基本不會把死亡牽上關係而已兩個月幹幾次知道這要幹嘛?鄉民向來血腥記得也是林講過的林腦袋很喜歡想東想西,一些語句她就會想一堆
作者: tung780413 (小童)   2017-05-10 03:46:00
通姦不給老婆原諒,難道你嗎?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7-05-10 03:46:00
如果聲稱自己沒有犯法 這些交往細節就是他的隱私你就這麼扯著喉嚨罵 罵到嘴巴爛掉他也是可以不講的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05-10 03:47:00
也就是說她自己在玩PTT一樣會想到自己的事情,然後又陷入情緒,當然她自己小世界就這樣讓她自己陷入悲傷循環不自拔
作者: y2k500077 (野雲)   2017-05-10 03:48:00
其實全國第一個說房思琪案是性侵的 是衛福部 因為衛福部引用的是性侵害防治法 所有媒體都能說是引述衛福部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7-05-10 03:48:00
憂鬱症自殺不少見 感情問題自殺也很常看到
作者: y2k500077 (野雲)   2017-05-10 03:49:00
的觀點 因為大家一開始根本沒說性侵 林家人只說誘姦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7-05-10 03:49:00
林小姐有憂鬱症又有感情問題 光要說這是誰的錯都說不清楚他的聲明搞用林的訪談和新書發表會言論來當證據也很聰明比起一本小說 這些至少是林小姐自己說過的東西
作者: y2k500077 (野雲)   2017-05-10 03:51:00
感情問題自殺是有 但隔8~9年才自殺我就沒見過聽過 既然你說很常見 說出幾個隔5年以上才自殺的案例來聽聽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05-10 03:52:00
當初說誘姦又不告其實她家人就知道一些事情了,但也是片面只有林才能真正說自己的事情只是她掛了,人喜歡就著小說猜我則看著文章猜,反正最後什麼才是真的沒人能知道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7-05-10 03:52:00
不是還有說過林和丈夫分居嗎? 總是有各種可能性的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05-10 03:54:00
如果有興趣她的文章可以看出很多拼圖,真的很多都是關於這件事情,糾結了真的非常久
作者: y2k500077 (野雲)   2017-05-10 03:54:00
所以一身清白就該陳星開記者會出來講呀 他不是普通人他在南部有身分有地位的耶 不出來講當然惹人懷疑啊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7-05-10 03:55:00
非要把這些有的沒的拿出來拼命炒 再來說死者為大是怎樣?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05-10 03:55:00
頂多就是不會被告性侵,但還是一樣不名譽的醜聞啊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7-05-10 03:56:00
反過來想想 就算小說裡的這些事都是眞的...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0 03:56:00
反正陳星名聲也毀一半了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05-10 03:56:00
他才不可能出來講更多,講了繼續吵,不講再一段時間就消失
作者: y2k500077 (野雲)   2017-05-10 03:57:00
現在是時間點的問題 有人說是還有師生關係時發生 那就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05-10 03:57:00
我相信問他們兩人交往幹幾次這種事,誰都不喜歡,何況是一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7-05-10 03:57:00
還是說鄉民只想看林奕含的螃蟹照? 有影片更加分這樣?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0 03:57:00
會笑死人,全世界的笑柄學新加坡用鞭刑好了打腥哥屁股刑求取供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05-10 04:00:00
他父母也是知道林生命一半的痛苦都是糾結在這事,所以刻意想要讓陳身敗名裂,基本是成功的,只是應該還有傷害會反彈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0 04:00:00
如果是有交往事實勒。雖然他是鄉民討厭的九點二
作者: y2k500077 (野雲)   2017-05-10 04:01:00
不出來講是怕繼續吵 這邏輯好強 那以後所有被懷疑的人都可以說 我不出面是應該的 自己認為自己沒做錯就可以確定要維持這邏輯?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0 04:01:00
因為林作者父母太低調了阿,現在林作者走了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05-10 04:01:00
誰說應該啊?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05-10 04:02:00
但對他來說這麼做看起來比較有利也是事實,所以他鄭在做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0 04:02:00
小說之所以為小說,那就是允許作者編故事林作者在質疑何謂真實??這偶也很有疑問,想去陰間問她
作者: y2k500077 (野雲)   2017-05-10 04:03:00
是媒體和立委要陳星出面 不是林家人要對質好嗎?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0 04:04:00
目前無具證認定。她是被非自願性性侵也只有這點才能依違反性自主起訴陳興阿
作者: y2k500077 (野雲)   2017-05-10 04:06:00
我前面就說了 第一個說是性侵案的是衛福部 你可以去罵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0 04:07:00
而且,滿十六歲以後,還要當事人具證提告,才能成案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7-05-10 04:07:00
就算她是寫自傳 在法庭上還是要調查各種細節的真實性更何況那只是小說...
作者: y2k500077 (野雲)   2017-05-10 04:07:00
有利用權勢性交罪好嗎 也是非告訴乃論 一堆案例中 學校老師都被這條定罪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0 04:08:00
老實說,有部分要怪她自己看不開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5-10 04:08:00
本來就法律邊緣啊 奇怪嗎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7-05-10 04:08:00
...被懷疑的人有義務要出面說明嗎? 我從不認為這是義務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05-10 04:09:00
有一點是她最在意的,而且她文章很多都提過,就是陷入變成第三者身份,而且她很在意別人的言語
作者: y2k500077 (野雲)   2017-05-10 04:10:00
利用權勢性交罪是不限年齡的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7-05-10 04:10:00
從08年左右阿扁家族被一堆媒體追殺我就超度濫這種火星人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5-10 04:10:00
補習班騙ㄆ的一堆都挑16以後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7-05-10 04:11:00
不出來說就是心虛 出來說又不信 通通給你嘴砲就好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05-10 04:11:00
陷入感情,被欺騙不是唯一,又成了第三者。加上不確定是不是有各種流言蜚語刺激她,這個就是她大半生的惡夢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0 04:11:00
如果真是林作者小說講的,十三歲被迫含懶叫那林作者父母為何不追究,不提告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05-10 04:12:00
她現在若真能到一堆人在討論她,我想大概不好受…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0 04:13:00
所以,小說這點是真的嗎?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10 04:13:00
林現在死了 沒有自白 要訂權勢強迫性交會非常困難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05-10 04:13:00
天曉得,這可能真的要通靈了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5-10 04:13:00
聲明根本不意外
作者: rasputin   2017-05-10 04:14:00
用戀愛當藉口並沒有比誘姦少女高尚,噁心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0 04:14:00
目前。能夠有一些較中性的論述就是。
作者: y2k500077 (野雲)   2017-05-10 04:14:00
我覺得你們很有趣 一方面說小說未必是真 一方面又從小說去揣測作者的心理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0 04:15:00
林作者在十六歲的時候,經歷了一個感情或誘姦事件時期不明,女方說幾年。男方說兩個月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05-10 04:16:00
她的臉書和部落格會比較準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0 04:16:00
總之,不管她本來有沒有症狀,這段關係嚴重傷害了她
作者: y2k500077 (野雲)   2017-05-10 04:16:00
我從頭到尾都沒說小說的部分 沒發現嗎 是你們一直在說小說 我質疑的只有利用權勢性交罪 和 陳的不出面說明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0 04:17:00
陳興要負責,道義上,但不是要負全責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05-10 04:17:00
比較接近生活的瑣事
作者: y2k500077 (野雲)   2017-05-10 04:19:00
陳星這種一開始躲著不說的態度 叫做負責嗎?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0 04:19:00
那就是她一直追逐不放。是她自己在傷害自己。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7-05-10 04:20:00
你可以覺得他很噁心 只是那和犯罪還是有段距離的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5-10 04:20:00
本來就法律上告不成的事 一直在討論法律幹嘛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05-10 04:21:00
不負責,但拿他沒輒啊!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10 04:21:00
為什麼討論法律? 因為一直有人糾結與犯罪啊XDDD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5-10 04:21:00
都擺明了挑16歲後了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10 04:22:00
你沒發現有人還在糾結於妨礙性自主嗎?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7-05-10 04:22:00
渣男和感情騙子這種新聞到處都是 真的被判犯法的有幾個?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7-05-10 04:23:00
如果林家人甚至林小姐自己出面指控 就算只是道德指控...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0 04:23:00
今天鄉民交一個女朋友,對方很敏感,很感性
作者: y2k500077 (野雲)   2017-05-10 04:23:00
我才不在乎陳星噁不噁心 像我的質疑從來沒口出惡言過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7-05-10 04:24:00
要幫他們講話也還會有點力道...
作者: herculex (專打打手)   2017-05-10 04:24:00
陳現在講的話八成是律師跟內部人都套好,死無對證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0 04:24:00
像林黛玉,鄉民後來覺得自己比較適合薛寶釵
作者: y2k500077 (野雲)   2017-05-10 04:24:00
但犯不犯罪不是像你們這樣已經認定他沒罪 無罪推定是司法體系的事 輿論要做的是合理懷疑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0 04:25:00
林妹妹就崩潰了。跑去自殺。住精神病院。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5-10 04:25:00
去估狗一下何煇這人就知道怎麼玩了 法律上都沒事啊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10 04:25:00
所以合理懷疑什麼? 我從一開始就傾向臆測這是合意性交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7-05-10 04:25:00
輿論是該"合理懷疑" 不該"入人於罪" 對吧?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10 04:26:00
是不知道為啥有一堆人一口咬定這是性侵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0 04:26:00
那所有人都罵這人負心漢。公審他是陳世美
作者: y2k500077 (野雲)   2017-05-10 04:26:00
真正的客觀是大膽假設 小心求證 所以我的立場一直是認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5-10 04:26:00
還不是被蘋果日報爆了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0 04:27:00
今天陳興只要不是強暴和已婚,其實有何大過錯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7-05-10 04:27:00
真要搞他該去查查那些奇怪的標案才是 這些還比較有看頭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7-05-10 04:28:00
如果雙方都不想多講這件事 我認為是該尊重隱私才對
作者: y2k500077 (野雲)   2017-05-10 04:28:00
入人於罪是別人吧 我只是懷疑有罪 認為應出面說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0 04:28:00
不 追 究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10 04:28:00
你要他出面說啥啊? 「我有跟學生性交但是沒有強暴」?
作者: y2k500077 (野雲)   2017-05-10 04:30:00
標案方面我也有質疑啊 一樣有人說質疑標案的人是可笑你可以去找那些說標案沒問題的人辯論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7-05-10 04:30:00
私人的感情事件 如果沒有犯法 應該是無關公益不是嗎?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05-10 04:31:00
你要知道他不出面說法律也不能要求他出面說阿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7-05-10 04:32:00
硬要挖得一清二楚 反而是揭人隱私 顯得不太厚道了呢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5-10 04:32:00
何煇一定滿臉黑人問號 都合法還要被蘋果報導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0 04:33:00
如果,林作者說她在長凳上,聽到一些說法
作者: y2k500077 (野雲)   2017-05-10 04:33:00
出面說自己沒做錯事 就這麼簡單
作者: joycepinky   2017-05-10 04:34:00
可笑的為人師表性侵畢業學生。。無罪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7-05-10 04:34:00
這樣講吧 如果這篇聲明沒有被林家人反駁 那就是事實了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0 04:34:00
怨念不能當真實,活在悲劇角色裡一部分要怪自己。對方是混帳,那就要活得比他好
作者: y2k500077 (野雲)   2017-05-10 04:35:00
有沒有犯法就是出面說才清楚 我就說了 利用權勢性交罪是不限年齡的 就算較弱勢者是自願的 一樣有罪 了解?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7-05-10 04:35:00
就算有事情沒講 就算有刻意避重就輕 也只能當他是事實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0 04:36:00
要不然。不要叫世人同情一本小說中的幽魂連真實和虛構。個人也無從認定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7-05-10 04:36:00
當事人和他們的家屬都沒意見 咱們這些外人能說什麼?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05-10 04:36:00
就算檢調查,也不是出面說啊!當然檢調常常會洩漏事情啦
作者: landpc   2017-05-10 04:37:00
有人的意思就是要大家去玩超過16歲的女孩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5-10 04:37:00
還扯法律的參考 https://goo.gl/ZVJ4UX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05-10 04:37:00
不過這種事檢調也很難去要求偵辦
作者: y2k500077 (野雲)   2017-05-10 04:39:00
jet你看看這篇 我的回應 都沒問及感情問題 我根本對隱私沒興趣 一直在說感情的是volk11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7-05-10 04:39:00
...不然要去玩未滿16歲的嗎? 我是常常覺得蘿莉很可愛啦..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5-10 04:40:00
何煇:我都合法為什麼蘋果要針對我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7-05-10 04:42:00
y2k我不太懂你糾結的點? 你覺得陳星說謊?所謂性侵 成年人要告也是要當事人本人才行
作者: y2k500077 (野雲)   2017-05-10 04:43:00
我就是中立 我不會認為雙方誰就是說謊 我前面不就說了我認為雙方要出面說清楚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7-05-10 04:44:00
未成年人的話 16-18要家屬去告 未滿16才是公訴
作者: y2k500077 (野雲)   2017-05-10 04:44:00
利用權勢性交罪不是性侵 你搞錯了 說性侵的是衛福部
作者: y2k500077 (野雲)   2017-05-10 04:47:00
媒體節目上質疑的是利用權勢性交罪 就連被說是9.2的葉毓蘭也是引用這條所以我才只說雙方出面講清楚啊 你看我的質疑一句罵人的話都沒有 如果什麼事都不質疑 輿論就沒存在的必要了而且連補教業的人上電視都說師生戀不是個案 你知道只要是師生關係存在時 都有利用權勢性交罪的可能嗎?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7-05-10 04:53:00
所以說 他們有什麼義務要"出來講"?就是審問犯人也不是要他們開記者會講自己做了什麼吧?所以我說 如果沒有犯法 這些就是個人隱私就算有犯法 也不見得就和公益有什麼相關
作者: y2k500077 (野雲)   2017-05-10 04:57:00
私人問題可不可以討論不是你我說了算 這就是言論自由如果被說的人覺得被罵了 那就去提告 若是認為某些鄉民沒口德 那也是他們的言論自由 你如果限縮他人 認為什麼事可談 什麼事不能談 你就變成在侵犯他人的言論自由了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7-05-10 04:58:00
我也沒有要你不要討論 我只是覺得這些事沒什麼好討稐了..
作者: y2k500077 (野雲)   2017-05-10 04:59:00
你看鄉民們 罵陳星的有 罵林女的也有 我也不喜歡啊 但我不喜歡不代表我可以限制他們不要講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0 05:06:00
何輝的事情,是有其他當事人出來指認阿那講法才對的起來,以昭公信今天唯一能吐嘈陳興的說法,是林作者父母如果他們不做聲,那偶也當小說看阿把心力用來防治其他類似事情發生還比較好
作者: agow (猴子)   2017-05-10 05:09:00
槓林揚
作者: smile75 (我是大叔...)   2017-05-10 05:17:00
我好奇交往和性行為哪個先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5-10 05:23:00
陳自己都承認了
作者: oliver81405 (苦瓜)   2017-05-10 05:30:00
人渣陳國興
作者: Becuzlove (阿嗚阿嗚阿嗚嗚~)   2017-05-10 05:32:00
哈哈終於承認了吼
作者: kenny830724 (kennygod)   2017-05-10 05:52:00
幹 愛愛?
作者: molsmopuim (超硬)   2017-05-10 05:56:00
推友志
作者: lovegq00 (凱淇)   2017-05-10 05:58:00
要不是升學制度,你這個當時5X現在6X的老男什麼都不是,還交往咧
作者: powernba (蝶戀之風)   2017-05-10 06:04:00
少唬爛了wwww
作者: scropio1190 (Reogoea)   2017-05-10 06:05:00
只是個補習班老師而已是有啥權勢 不爽不要補 她害怕你不繳錢勒
作者: Kevin0224 (一顆蘋果)   2017-05-10 06:12:00
工讀生真多
作者: fishfi (fishcat)   2017-05-10 06:13:00
喔好怕
作者: jauruyu (短竹魚乾)   2017-05-10 06:14:00
年紀大 社會經驗多 升學主義受益者 這不是權勢?你他媽不是破腦 就是工讀生 我看多半兩者都是
作者: bobo919 (小水皮)   2017-05-10 06:16:00
哈哈
作者: CPer (CPer)   2017-05-10 06:19:00
問題是聲明稿說她是18才對 沒翻譯清楚
作者: Leika (裁作短歌行)   2017-05-10 06:28:00
大概就是這樣 垃圾陳興
作者: davidbright (^ ^)   2017-05-10 06:40:00
QQ
作者: vasia (敲我聊天)   2017-05-10 06:42:00
就跟高中生愛愛他自己約我的匠子
作者: whitehow (肥宅小羊)   2017-05-10 06:44:00
可惡,這個版本好真實
作者: hanslins (hanslins)   2017-05-10 06:44:00
我根本不想理他說法也知他無論如何沒法律責任,我只是要狼師無法再教書而已
作者: kinggbic (kinggbic)   2017-05-10 06:47:00
林全你不是要跟國際接軌嗎,大醜聞欸不用辦嗎
作者: makki (最萌一米六)   2017-05-10 06:48:00
誰會自稱自己是狼師…
作者: lin821   2017-05-10 06:49:00
大概就是這版本 婚外情師生戀
作者: makki (最萌一米六)   2017-05-10 06:49:00
語帶威脅哈哈哈
作者: superflyy (flyy)   2017-05-10 06:51:00
垃圾
作者: s899456 (熱到歪頭)   2017-05-10 06:54:00
台灣人記憶力很差,幾天後船過水無痕
作者: DarkHero (司馬聿)   2017-05-10 06:55:00
嘖嘖
作者: smile521688 (小花)   2017-05-10 06:55:00
作者: Clinkz (Bone Fletcher)   2017-05-10 07:02:00
再過兩個禮拜大家就忘光光了
作者: sepn (9n)   2017-05-10 07:03:00
怕.jpg
作者: miura105 (放不下)   2017-05-10 07:08:00
通姦除罪 。或禁止原諒條款,並加重已婚者刑責,畢竟他有維繫家庭的責任。
作者: mathrew (Joey)   2017-05-10 07:10:00
我打你一拳 10年後死掉也要告我謀殺?
作者: toyokawa (japan)   2017-05-10 07:10:00
即視
作者: beryll ( 貝瑞貓 咪嗚咪嗚)   2017-05-10 07:11:00
誰? 刷知名度
作者: oxfoo   2017-05-10 07:13:00
77
作者: syuanling (LingEr)   2017-05-10 07:16:00
作者: Mryuan (晚上好)   2017-05-10 07:18:00
傻了 連不自殺聲明都沒發 掰掰
作者: tsub (tsub)   2017-05-10 07:20:00
wow
作者: foreverneo (哩厚)   2017-05-10 07:21:00
吳恥
作者: TRGSteven   2017-05-10 07:21:00
婚外情?? 你對她真的有情嗎?? 捫心自問吧!
作者: sggs (請到consumer爬文)   2017-05-10 07:24:00
所以就是承認有睡學生了嘛,真是道德高尚哦
作者: cal629195 (ny)   2017-05-10 07:27:00
還在洗風向?這事發生在你家姊妹身上你會這樣想嗎?沒人性真可怕
作者: EX37 (Metal Defender)   2017-05-10 07:31:00
忍很久,想身寸惹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2017-05-10 07:34:00
我信啊,為啥要信小說不信活著的人姊妹成年跟誰交往干我屁事,他當人家小三我還要檢討
作者: wheatear7 (小麥)   2017-05-10 07:36:00
關我屁事,是沒新聞可以報了嗎
作者: carolsdd   2017-05-10 07:40:00
風向帶的好 事後沒煩惱~
作者: jejeyu (原來...我想要的是自由)   2017-05-10 07:40:00
反正死人不說話
作者: moto700 (moto700)   2017-05-10 07:42:00
陳星發完聲明馬上自殺我就信 台灣只有死人能信活人都在講鬼話
作者: R6SSI (R"6"SSI)   2017-05-10 07:48:00
幹話一堆
作者: hgame   2017-05-10 07:49:00
沒說是砲友就不錯了
作者: nonocom   2017-05-10 07:51:00
他太太對他容忍度還真是有夠高的 超乎常理
作者: sazdj (大安金城武)   2017-05-10 07:53:00
問他處女開苞是什麼敢感覺
作者: create200022   2017-05-10 07:55:00
公標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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