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陳星神隱10幾天首發聲明:曾與林奕含交

作者: DORAQMON (哆啦咪咪)   2017-05-10 08:44:50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62314
陳星神隱10幾天首發聲明:曾與林奕含交往2個月
自由
作家林奕含輕生一案,被點名誘姦的補教名師陳星(陳國星)在神隱10幾天後,今(9)
日透過補習班發表聲明,表示因不願在治喪期間造成家屬二度傷害,所以沒有在第一時間
出面澄清。但因情勢失控至此,所以發布聲明。
陳國星在聲明中表示自己曾跟林奕含交往2個月,林奕含的雙親都知道,並被林家雙親要
求分手。自己太太知悉後也選擇原諒,這段關係就劃下休止符。他更澄清自己不是狼師,
希望外界不要再對其做不實指控。
不過對於陳國星的說法,目前林家父母尚未出面回應。
陳國星聲明稿全文: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陳國星,不是李國華,首先,要為近日帶來的社會紛擾對我的家人
說聲抱歉,也對關心、關注這件事情的人致上歉意,林小姐過世時,林家父母透過出版社
以一篇聲明稿,疑將死亡原因直指本人,導致本人成眾矢之的,然念及林家父母痛失愛女
,治喪期間不願再造成對方家屬的二次傷害,因此,沒有選擇第一時間出面澄清,而是靜
待司法機關調查釐清真相,但情勢失控至此,亦不得不出面說明,發表以下幾點聲明:
第一,我並沒有神隱、沒有逃亡,我更不是狼師,也並非傳聞在湮滅證據。我一直在台北
,承受輿論壓力相當沈重,我與我的家人亦因此紛擾而身心瀕臨崩潰,然而,此事件已成
為媒體頭版撻伐對象,嚴重波及我的家人安危,就由不得我繼續沈默。
第二,民國98年2月,當時林小姐是高三學測滿級分生,同心補習班的招生主任安排林小
姐與本人合照留念。其後,林小姐及一群資優生參加補習班安排的加強輔導課,此段期間
均僅於課堂上見面,無私下來往。至民國98年約8月初林小姐上台北準備念大學,彼此已
無師生關係,兩人之後交往約兩個多月後,林家父母知悉,要求分手,我的太太知悉後選
擇原諒,這段關係就劃下休止符。
第三,據林小姐專訪中表示於十六歲即已有嚴重憂鬱症,本人當時與其素未謀面。本人現
在回憶林小姐也曾因課業壓力及志趣不合而快樂不起來。她說她是一個文學的靈魂卻禁錮
在理工科的軀殼中。
第四,關於小說,新書發表會中她明確表示不是書中女主角,讓大家失望了。小說中的時
空錯置、跳脫、幻想的手法,並非自傳。本人尊重創作者的自由意識,不予置評。
第五,本人會配合司法調查,所有對本人的不實指控、誣蔑毀詆、道德批判,本人為此已
經身敗名裂。懇請各位媒體不要再讓我的家人、親朋好友及熱愛教育的補習界同仁,承受
這一切。
最後,還要感謝我的兩位律師,願意在此社會氛圍下,挺身而出,當時兩位律師對於承接
此案有諸多疑慮,但經兩位律師反覆詰問本人,並檢視相關證據,基於輿論公審須建立於
真相事實之上的理念,經數日考量後,協助各方釐清案情,深感謝意,更希望社會大眾不
要再為此案耗費社會成本。如本人是導致此憾事原因之一,我亦願意承擔,讓林小姐的靈
魂能夠平靜。再一次感謝大家!
作者: end56 (終結56)   2017-05-10 08:45:00
這標題斷的…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2017-05-10 08:46:00
不知林有沒有穿紅衣
作者: avogadro13 (紅與黑)   2017-05-10 08:47:00
18歲2月認識 僅補習時見面 然後八月上台北就開始交往?
作者: CHENXOX   2017-05-10 08:47:00
一邊呦間一邊焦網好像也沒抵觸
作者: vicmeng (.-.. --- ...- .)   2017-05-10 08:49:00
我只承認法律無罪的部分 一切有罪的部分就給檢調單位只對家人道歉
作者: hfptt   2017-05-10 08:50:00
別的搞不清楚,反正你們台巴子亂搞也是日常,外人理不清。
作者: saisai34   2017-05-10 08:50:00
酸民記得刪留言,臉已經被星哥打腫了,小心被告到破產
作者: vicmeng (.-.. --- ...- .)   2017-05-10 08:51:00
只會用法律追訴拳 嚇嚇
作者: hfptt   2017-05-10 08:52:00
但是這陳真是你台巴子的中文老師?這文章水平就能當老師了
作者: vyjssm (散人)   2017-05-10 08:53:00
陳興該慶幸肏的不是我女兒,絕對殺他全家
作者: kennistoy (kennistoy)   2017-05-10 08:53:00
就賭其他女學生不敢出面,自認為100%安全下莊
作者: hfptt   2017-05-10 08:54:00
?怪不得7分可以上大學。每句話都可以找出至少2個語法錯誤不過想到這不是你台巴子的母語,也能理解吧
作者: xxxcv (世界遺產旅遊計畫)   2017-05-10 08:54:00
真的就是沒道德,法律責任撇清
作者: ganganx (埃阿)   2017-05-10 08:54:00
前天有個性侵姊姊被弟弟砍的也說他們在交往 常用藉口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5-10 08:56:00
陳國星這種中文程度能當國文老師 XDDD.
作者: jalsonice   2017-05-10 08:56:00
老師 我只想知道你有沒有幹人家 是在什麼時候第一次幹
作者: makapaka (你他媽我氣質人妻啦)   2017-05-10 08:57:00
夜間部說成研究所畢業,還有什麼謊不能說?
作者: jalsonice   2017-05-10 08:57:00
人家 幹人家的時候已經交往了嗎 為什麼有妻有女還要去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5-10 08:57:00
除非不是陳興本人的文筆
作者: skylion (溫暖的傳說)   2017-05-10 08:58:00
有老婆還跟18歲學生交往就是狼師了
作者: opfish (coco)   2017-05-10 08:58:00
作者: jalsonice   2017-05-10 08:58:00
所謂交往 如果老師女兒也發生一樣的事情 老師會選擇原諒嗎
作者: arddy (dime vaquero!)   2017-05-10 08:59:00
哪個性侵犯會大方承認:對,我右肩了她。
作者: dreamyello (昔時)   2017-05-10 09:09:00
過氣
作者: greensaru   2017-05-10 09:10:00
有老婆了....那時她幾歲你幾歲,她不懂你也不懂?
作者: dalflower (煌大花)   2017-05-10 09:10:00
誰會大聲承認 笑死 明顯是律師撰稿
作者: frankcar   2017-05-10 09:17:00
不管啦,人家工讀只相信老師聲明,其它都是小說啦
作者: h86288624 (stupidkite)   2017-05-10 09:19:00
噁心
作者: kissross (歐比康中)   2017-05-10 09:25:00
家人強調沒有要追究,是希望不要再有如此悲慘的事再發生,也是作者的遺願吧。但鄉民實在看不下加害人依然逍遙法外,想替被害者討公道
作者: BradleyBeal (BradleyBeal)   2017-05-10 09:33:00
唬爛 想信的真的可笑 眼睛長包皮
作者: lovetina (顏回模式)   2017-05-10 09:44:00
恐嚇個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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