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星聲明的這句話 警:高人指點脫罪之詞

作者: hope951 (分說、不分說、不由分說)   2017-05-10 10:32:23
94R
鄉民有時候在追案追到失智了
結果發現是自願的師生戀婚外情74團崩潰
有人說第一次是強姦之後讓女生愛上他
幹他媽的這種本子跟A片裡才有的劇情你都相信
是本子還是片子看太多?
日創社說得煞有其事,但我想最後應該查無不法
鄉民繼續說黨國權貴9.2特權不會被辦
只看PTT我還以為馬英九沒下台哩
跟白狼、邱主任合照看看就好啦
每年尾牙抽到大獎,老闆頒獎都會合照
你覺得老闆跟你很熟,你們兩個關係非淺嗎?
現在還有什麼可以打的?好像也沒了
今天天氣不錯,74團可以出去走走不要森77
不想出去走走的話應該去追一下蕭永達議員
刻意不公布雄女狼師,真的有狼師我們連一秒都不能容忍
他怎麼可以一拖再拖最後不公布呢?
有沒有八卦?
※ 引述《tiger911 (胖虎)》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陳星聲明的這句話 警:高人指點脫罪之詞
: 3.完整新聞內文:
: 才女作家林奕含上月27日自縊亡 ,林父指女兒是遭補教名師誘姦,網友直指就是國文補
: 教名師陳星(本名陳國星),陳星在事發12天後,昨首度發表5點聲明,否認是狼師且認
: 與林女交往2個月。
: 今日出版的《蘋果日報》報導,律師與警方細究聲明內容,認為陳星經高人指點,其聲明
: 強調,民國98年8月才與林奕含交往,凸顯民國80年3月生的林當時已滿18歲。律師蘇正信
: 表示,若與16歲以上者發生關係,除非脅迫利用權勢,否則沒有刑責。
: 台南警方說,陳星諮詢律師後發出聲明,意圖讓這起案件定調為「情侶交往時的合意」,
: 想以他有道德瑕疵來規避法律責任。警方透露,陳說詞明顯經過高人指點,完全是脫罪之
: 詞,將整體導向婚外情,想表達「道德有錯,但雙方都有罪」。(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
: 導)
: 陳星 聲明稿全文
: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陳國星,不是李國華,首先,要為近日帶來的社會紛擾對我的家人
: 說聲抱歉,也對關心、關注這件事情的人致上歉意,林小姐過世時,林家父母透過出版社
: 以一篇聲明稿,疑將死亡原因直指本人,導致本人成眾矢之的,然念及林家父母痛失愛女
: ,治喪期間不願再造成對方家屬的二次傷害,因此,沒有選擇第一時間出面澄清,而是靜
: 待司法機關調查釐清真相,但情勢失控至此,亦不得不出面說明,發表以下幾點聲明:
: 第一,我並沒有神隱、沒有逃亡,我更不是狼師,也並非傳聞在湮滅證據,我一直在台北
: ,承受輿論壓力相當沉重,我與我的家人亦因此紛擾而身心瀕臨崩潰,然而,此事件已成
: 為媒體頭版撻伐對象,嚴重波及我的家人安危,就由不得我繼續沉默。
: 第二,民國98年2月,當時林小姐是高三學測滿級分生,同心補習班的招生主任安排林小
: 姐與本人合照留念。其後,林小姐及一群資優生參加補習班安排的加強輔導課,此段期間
: 均僅於課堂上見面,無私下來往。至民國98年約8月初林小姐上台北準備念大學,彼此已
: 無師生關係,兩人之後交往約兩個多月後,林家父母知悉,要求分手,我的太太知悉後選
: 擇原諒,這段關係就劃下休止符。
: 第三,據林小姐專訪中表示於十六歲即已有嚴重憂鬱症,本人當時與其素未謀面。本人現
: 在回憶林小姐也曾因課業壓力及志趣不合而快樂不起來。她說她是一個文學的靈魂卻禁錮
: 在理工科的軀殼中。
: 第四,關於小說。新書發表會中她明確表示不是書中女主角。讓大家失望了。小說中的時
: 空錯置、跳脫、幻想的手法。並非自傳。本人尊重創作者的自由意識。不予置評。
: 第五,本人會配合司法調查,所有對本人的不實指控、誣蔑毀詆、道德批判,本人為此已
: 經身敗名裂。懇請各位媒體不要再讓我的家人、親朋好友及熱愛教育的補習界同仁,承受
: 這一切。
: 最後,還要感謝我的兩位律師,願意在此社會氛圍下,挺身而出,當時兩位律師對於承接
: 此案有諸多疑慮,但經兩位律師反覆詰問本人,並檢視相關證據,基於輿論公審需建立於
: 真相事實之上的理念,經數日考量後,協助各方釐清案情,深感謝意,更希望社會大眾不
: 要再為此案耗費社會成本。如本人是導致此憾事原因之一,我亦願意承擔,讓林小姐的靈
: 魂能夠平靜。再一次感謝大家!陳國星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510/1115258/
作者: gatimercy (grazie merci)   2017-05-10 10:33:00
作者: fansla (好想喝涼的>"<)   2017-05-10 10:35:00
這篇文如果要反警察的話就去投書吧@@幹嘛在這邊自爽...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10 10:35:00
鄉民圍繞在一本糞作上面 哈哈哈如果今天陳興是台獨大老 鄉民就會無罪推定了
作者: ChangHsiang (ChangHsiang)   2017-05-10 10:36:00
你個版?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10 10:36:00
老賊9.2在鄉民眼裡當然只能有罪推定
作者: kayhung8211 (Kay)   2017-05-10 10:38:00
話說桃園那個產業工會秘書長呢 被河蟹了膩
作者: lupinlin (龍貓小俠)   2017-05-10 10:38:00
自願的然後寫一本書主角叫做防師騎?你邏輯可不可以好些?
作者: InfinitySA (~我肥宅我有妹妹~)   2017-05-10 10:40:00
所以寫書跟現實的連結關係是? 誰邏輯要好一些?
作者: nonomary (拇指姑娘)   2017-05-10 10:41:00
光看慰撫布、射穢局沒人查就覺得夠可疑了
作者: lupinlin (龍貓小俠)   2017-05-10 10:41:00
所以寫書全是他的幻想?然後還需要自殺做抗議?不補噓還不行,趕快刪文不要再丟臉了好嗎?
作者: yesonline (昏昏欲睡夏日蟲)   2017-05-10 10:43:00
自殺抗議這結論是怎麼推斷的?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7-05-10 10:43:00
書迷森77
作者: InfinitySA (~我肥宅我有妹妹~)   2017-05-10 10:44:00
邏輯有問題的說別人邏輯有問題 我有說都是幻想? 廠廠別忘了 作者本身有精神疾病 你怎麼知道是怎樣?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7-05-10 10:49:00
我高中的通識課女老師教心理學 就說有強姦後當女友的現實本來就有好嗎?
作者: InfinitySA (~我肥宅我有妹妹~)   2017-05-10 10:49:00
一個好女孩死了誰不感到惋惜 但是這件事情講求證據全部都用感性來辦案那全台灣沒人可以活著
作者: DominateS (Domiinate)   2017-05-10 10:54:00
先誘姦,再安撫,然後交往(上床)兩個月,很難懂嗎這社會很多這種個案,只是林奕含事件讓大家去正視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7-05-10 10:57:00
你連「斯德哥爾摩症候群」都沒聽過啊隨便google一下<愛上強姦犯> 一直有案例
作者: lovetina (顏回模式)   2017-05-10 1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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