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ftisa (oo)
2017-05-10 10:49:21之前還有人帶風向說沒有證據不能辦
結果沒有新事證還不是可以傳喚,那為什麼不第一時間就傳喚呢?
應該第一時間就到住家搜查才有可能找到證據,現在過了十天早就滅證完成了
要怎麼抓?
之前也有人不斷帶風向,說16歲以上就沒關係了,但是包含葉毓蘭等人出來說明
藉勢藉端就是犯法,跟年齡無關
所以陳國興的戰略就是要推托為林奕含畢業後才交往的,沒有師生關係
說甚麼之前完全不認識,是考上林奕含大學以後才去補習的
奇怪的是資優生,而且都已經考上大學了為什麼還要去補習國文?
第一時間不查就是要聽陳國興講幹話
※ 引述《TWOOOOOOOOOO (給妳2億)》之銘言:
: 林奕含之死 南檢首傳陳星
: 2017-05-10
: 〔記者王俊忠、楊媛婷、王捷、吳俊鋒/綜合報導〕才女作家林奕含輕生,補習班名師陳星
: (本名陳國星)遭指控是誘姦她的狼師,事件延燒十二天後,台南地檢署昨以妨害性自主罪
: 的「他字案」被告身分傳訊陳星,在檢方的動作之後,始終沉默的陳星昨晚發表聲明,坦承
: 與林奕含曾婚外情交往兩個多月。
: 檢以妨害性自主罪偵辦
: 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建弘昨晚證實,本月一日分案指派婦幼專組專責檢察官偵辦,上週五
: (五日)將妨害性自主「他字案」被告的傳票送達陳星,陳星昨白天赴台南地檢署到庭說明
: 案情,經陳星同意,檢察官同步指揮檢察事務官到他的台北住處搜索,帶回相關物證進行解
: 析,檢方訊後讓陳星離去。
: 林奕含家屬部分,南檢多方聯繫未果,檢察官以傳票通知家屬到署協助調查,但家屬以辦理
: 喪事為由請假未到庭,南檢體諒並尊重。
: 陳星辯稱與林是婚外情
: 陳星昨晚透過媒體發出聲明稿,內容指稱,民國九十八年二月,當時林小姐是高三學測滿級
: 分生,同心補習班的招生主任安排林小姐與他合照留念。其後,林小姐與一群資優生參加補
: 習班安排的加強輔導課,這段期間他與林小姐僅於課堂見面、無私下來往。到九十八年八月
: 初林小姐上台北準備念大學,彼此已無師生關係,兩人之後交往兩個多月後,林家父母知悉
: 要求分手,他太太知悉後選擇原諒,這段關係劃下休止符。
: 聲明說,據林小姐專訪中表示十六歲即有嚴重憂鬱症,當時他與林小姐素未謀面。現在回憶
: 起林小姐也曾因課業壓力及志趣不合而快樂不起來。林小姐說她是一個文學的靈魂卻禁錮在
: 理工科的軀殼中。
: 針對陳星聲明,稱當時交往已無師生關係,有人認為這是否想閃過刑法二二八條的「利用權
: 勢與人性交猥褻罪」以躲過刑責?這部分須以檢警調查為準。
: 陳星聲明撇清 各界批卸責
: 立委王定宇則質疑,陳星躲了十幾天,原來是故事寫好了、律師請好了,甚至劉毅幫他暖場
: ,先演一齣,但這不是一面之詞可推託,希望林奕含的父親針對陳星聲明適度回擊,以免外
: 界遭誤導。
: 文化評論人馮光遠痛批,陳星的聲明意圖卸責給死去的女作家,「另一方(指林奕含)用盡
: 各種方式控訴,心灰意冷下才用生命喚醒大家的注意。」
: 馮光遠指陳星的人格、信用已雙雙破產,「一個什麼樣的老師會讓女生陷入感情漩渦?小女
: 生甚至付出生命控訴?事實不是陳星講的就算數!」馮光遠表示,造成林奕含之死的原因很
: 多,真正追根究柢就是陳星,陳的聲明只有卸責,沒有解釋是怎麼樣的過程。
: 馮光遠指出,經民眾起底,陳星歷史很不堪,甚至站出來支持陳星的,都是如郭冠英等試圖
: 從國家財政搞更多錢的人,「他們心態一丘之貉,運用權勢能撈就撈,有人撈的是錢,有人
: 撈的是感情,共通點是沒有良知。」
: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101031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7-05-10 10:50:00
家裡有錢想多補一下你管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7-05-10 10:50:00那外省人幹本省人 不就違法?
作者:
AN94 (AN94)
2017-05-10 10:51:00所以你想說什麼?
作者:
Newtype (你快樂所以我快樂)
2017-05-10 10:51:00政府裡的好朋友要給老師滅證的時間阿
傳喚很可能是受社會壓力,葉毓蘭那些說明要入罪一個人根
作者:
kaodio (WOLRD)
2017-05-10 10:53:00陳有証據N年前就可以滅 不用等到10幾天前 林家都沒証據
葉毓蘭 哈哈 平常大家不都噓爆她 現在又變成名言佳句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05-10 10:54:00你知道傳喚的意義嗎?www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7-05-10 10:55:00
電視的名嘴能信 路上都沒狗屎了
作者:
hope951 (分說、不分說、不由分說)
2017-05-10 10:55:00你沒看過陽明醫科的重考生喔 重考班常常有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05-10 10:55:00檢方:欸是不是你啦 陳星:不是喔 檢方:okie dokie
作者:
DominateS (Domiinate)
2017-05-10 10:59:00都過兩個禮拜了,對自己不利的證據早就丟了,只留對自己有利的證據給檢方
作者:
silentking (馬克"右柏克 FASTTALK)
2017-05-10 11:00:00南北的辦事效率不同,在台北的話輿論壓力可能就傳喚了
作者:
CPer (CPer)
2017-05-10 11:01:00她補習還沒考上吧只是補習時剛滿18 是說考上後北上去找陳星
林家屬沒有證據嗎?希望林家屬能出面打臉陳師,不要再不配合檢警調查了
作者:
MangoKai (MangoKai)
2017-05-10 11:06:00說個笑話:南檢辦案
作者:
whitecow (whitecow)
2017-05-10 11:07:00過幾百年才告..那本小說告人是什麼鬼法治社會沒證據可以傳喚...白色恐怖嗎?
作者:
cdmlin (cdmlin)
2017-05-10 11:09:00那麼晚才搜 又沒搜名下的所有房屋(不是先搬離了嗎?) 真怪一堆先用證人身分傳喚 還有被轉成當事人後辦偽證的
這不是早晚的問題,而是根本不應該搜啊,在沒人提告沒證據的情況下就可以傳喚,這不是比白色恐怖更可怕嗎?還是請法律專家幫忙解釋一下,這真的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