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勒斃賊判賠家屬64萬 屋主不服堅決上訴

作者: assassinASHE (assassinASHE)   2017-05-10 13:18:56
真正的法盲是你們吧??
試問如果有一個人急著上廁所
直接打開你家門 不管你在看電視
然後他就私闖民宅 跑去廁所
你可以打死他嗎?
可以嗎 可以嗎 可以嗎
請回答
※ 引述《shadowmelo (顆顆顆)》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民視
: 2.完整新聞標題: 勒斃賊判賠家屬64萬 屋主不服堅決上訴
: 3.完整新聞內文:
: 前年(2015年)家中遭闖空門,為了保護懷孕的妻子,屋主何柏翰失手將小偷勒斃,高等
: 法院之前判定他為過失致死罪2個月定讞,但事情還沒完,死者家屬向何柏翰提民事求償
: 700萬,士林法院判決出爐,認為他防衛過當至死仍得負部份責任,因此判賠64萬元給家
: 屬,這樣的結果讓何柏翰非常不滿,堅決上訴到底。
: 勒死賊屋主何柏翰:「我就把他推倒,推倒之後他倒在地上,因為他有掙扎,我就一隻手
: 先把他壓制住。」
: 前年(2015年)10月為了保護懷孕的妻子,勒死闖空門的小偷,海軍陸戰背景的屋主何柏
: 翰,遭士林地院判決要對死者家屬民事賠償。
: 聲音來源:何柏翰:「畢竟還是在一審啊,一審我們還會再上訴啊,其實每個人都會覺得
: 不公平。」
: 知道結果後,他大喊不公,因為之前刑事判決時,高等法院就認定他防衛過當,依過失致
: 死判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定讞,沒想到死者張姓男子家屬另外民事求償
: 700萬,法院判決出爐,何柏翰得賠償64萬。
: 聲音來源:何柏翰:「畢竟是別人先闖空門進來,搞不好還有共犯,共犯他抓到了嗎,也
: 沒有啊。」
: 屋主大聲喊冤,法官認為,張姓死者侵入住宅在先,要負擔8成責任,何柏翰防衛雖屬合
: 法,但防衛過當造成對方死亡,要負另外2成賠償責任,因此須賠償張姓死者父親30萬
: 8112元,母親34萬81元,但何柏翰不接受判決結果,堅持上訴到底。(民視新聞王皓宇、
: 羅執中台北報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VJwCnl
: 5.備註: 好想知道法官家在哪...
作者: gankgf (幹客女友)   2017-05-10 13:19:00
打死他不行 肛死他可以
作者: qwejoezxc33   2017-05-10 13:19:00
可以阿 美國才一個去撿球的都被槍打死了
作者: zxc2331189 (CCSS)   2017-05-10 13:19:00
五樓都是被肛那個
作者: pp0731 (pp)   2017-05-10 13:19:00
不可以嗎?
作者: m21423 (WSH)   2017-05-10 13:20:00
誰知道他是不是來搶劫的 情急之下先砸他幾下再說
作者: AREKU (アレク)   2017-05-10 13:20:00
這是什麼爛例子
作者: duo0518 (Kira)   2017-05-10 13:20:00
如果廁所裡你老婆正脫著褲子蹲馬桶呢
作者: ta29 (nyo)   2017-05-10 13:20:00
你家在哪 我要去上廁所
作者: ha1986620 ("其實,幸福隨手可得。")   2017-05-10 13:21:00
可以,你很急著上廁所就可以直接闖進別人家嗎
作者: pp0731 (pp)   2017-05-10 13:22:00
私闖民宅該當何罪?
作者: fireman0206 (fireman)   2017-05-10 13:22:00
所以我每次去你家都說我要尿尿,記得不要鎖門喔
作者: AREKU (アレク)   2017-05-10 13:22:00
而且你的例子是上廁所 對方是搶劫 你還不知道對方有沒有武器
作者: minimio (澪)   2017-05-10 13:23:00
最近才有個新聞說網咖老闆娘+孩子被殺死...誰知道人闖進來是不是正常人
作者: a59876324 (辭職一拚)   2017-05-10 13:23:00
你家是公共廁所大家隨意進出?
作者: wx190 (空。)   2017-05-10 13:24:00
所以你要試試看?開放讓大家上廁所
作者: duo0518 (Kira)   2017-05-10 13:24:00
現在小偷都溫良恭儉讓 會說對不起我要搶劫
作者: jjjjj18 (jjjjj18)   2017-05-10 13:24:00
老是美國美國,幹,你還不是抄人家法律,你怎麼不搬過去住
作者: a59876324 (辭職一拚)   2017-05-10 13:26:00
打幾下OK,打死太過? 屋主肯定也只是和你一樣打幾下,誰知道對方死了,這樣表示以後都不能打?
作者: jjjjj18 (jjjjj18)   2017-05-10 13:26:00
順便說一堆以為自己法律專家,人民都白癡,到底法律要給誰遵守的?先有人民還是先有法律,搞不清楚
作者: star99 (KARA)   2017-05-10 13:27:00
號召鄉民去你家上廁所如何
作者: a59876324 (辭職一拚)   2017-05-10 13:27:00
台灣法律越來越不得人民信任,就是有一群自以為專業,但完全不知食物的法匠
作者: gary800 (su)   2017-05-10 13:29:00
一堆自以為法律專業的鄉民
作者: j21802 (八德張孝全)   2017-05-10 13:32:00
舉什麼爛例子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17-05-10 13:38:00
可以阿 反正不被抓到就是合法
作者: dimmy1001 (笨狼)   2017-05-10 13:42:00
那你先把你家地址po出來啊,反正事情不是發生在你家嘛
作者: gothic0226 (精神病患)   2017-05-10 13:45:00
不合理的法律再專業都看不起啦
作者: siaojing (自肥只有自胖而已)   2017-05-10 13:47:00
這例子哪裡爛了,一堆法盲以為別人未經同意進入你家就可以隨意殺喔,法律就是告訴你不行,法盲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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