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ar26 (熊二六)》之銘言:
: ※ 引述《avogadro13 (紅與黑)》之銘言:
: 少
: 今(
: 能?
: : ^^^^^^^^^^^^^^^^^^^^^^^^^^^^^^^^^^^^^^^^^^^^^^
: : 所以陳老師是承認他們有發生性關係 只是對方滿16而已
: 性
: 童
: : 當然刑法滿16合意就無罪啦
: : 但首先
: : 到底是不是合意?
: : 看林奕含臉書感覺好像是沒那麼合意
: : 但人死了失去話語權
: : 現在知道事實的只剩陳
: : 所以要討論這點根本沒意義
: : 依照我國無罪推定的良好原則(科科
: ~~~~~~~~~~~~~~~~~
: 我只對你這句話有意見
: 你覺得無罪推定是可以顆顆兩下開玩笑的嗎?
: 你肯定沒吃過官司
: 你肯定沒被莫名其妙背上一條罪名
: 然後才能在那邊風涼話
: 如果今天法官 還有檢警在辦案是有罪推定
: 有人告 有被害人
: 那麼我就抓出一個嫌疑人就好了啊
: 反正嫌疑人有罪
: 我只要逼著嫌疑人招供就好
: 我過去因為送披薩
: 被想敲詐勒索的員警 和老婆
: 冠上入侵民宅
: 涉嫌性侵
: 操
: 要是他媽有罪推定
: 警察還不逼供我?
: 但是偵辦的檢警是基於我無罪立場上
: 去採集證據 推敲這件事情的真相
: 只要是任何吃過官司悶虧的
: 然後被判無罪
: 沒有一個不會感謝這個無罪推定
: 我不知道為什麼2017年了
: 還有人腦袋想法是
: 寧可錯殺一百 不願放過那個可能的犯人
: 今天的法律是寧可錯放一百
: 也不願意錯殺那個嫌疑人
: 法律在進步
: 可是人腦的法學素質沒進步
: 小說辦案
: 聲明辦案
: 嫌疑人說話都狗屁
: 這是怎樣?
: 那假設林16歲就有憂鬱症又不認識陳
: 那今天會害他自殺的就是他父母
: 不是陳
: 陳搞不好還是對他來說是希望
: 父母逼他們分手
: 那麼父母當然就會跟林洗腦說
: 是陳誘姦你 你根本沒有愛上陳
: 難道這個版本不可行嗎?
: 幹我要是陳興
: 我的聲明稿一定還會加上當時本來已經做好要和老婆離婚的準備
: 但是因為林家父母不願意 逼著我們分手
: 所以才作罷
: 然後再找老婆作證當時的確鬧到家庭革命
: 一度談離婚
: 你說這樣風向球打出來
: 是誰的錯 馬上有人責怪林的父母啦
: 在婚禮上講的話
: 你有點腦袋就知道不是針對陳
: 在場會最難堪的 肯定是他父母
: 4.26要徵求演唱會票 4.27就自殺
: 人在家裡 只有他家人知道有沒有發生什麼
: 然後出版社聲明稿
: 更驗證事情發生前幾天我就說了
: 根本就是為了要讓書本賣得好的手段啊
: 這難道不是消費死者
: 我不知道拿著小說辦案是能有什麼結果
: 無罪推定都不知道
: 只跟著風向
: 吹得自己似乎很有道理
: 我會在這件事情發這麼多意見
: 就是當時我這件事情的時候
: 鄉民是願意先相信我無罪的
: 幫我請律師 找立委 記者
: 如果發生在今天
: 我不是就死了 人格毀了
: 祖宗十八代都要被那些鄉民問候了?
: 還沒水落石出
: 連我昨天大便用幾張紙 都要爆嗎?
: 然後一句 顆顆 抱歉 錯怪你了
: 你能接受?
: 陳他媽就算再混帳
: 那也是道德面的
: 好了 你說 利用他這件事情
: 還不一定立罪 去打他別件事情
: 是不是變成了類似毒果實的存在?
: : 這根本沒證據
: : 再來
: : 陳的老婆都沒意見了
: : 想必通姦罪也是不會成立
: : 最後就只剩一個問題
: : 補習班老師能不能跟女學生發生性關係呢????
: : 我是覺得不行啦
: : 刑法沒規定
: : 那補習班相關法律總該要有規範吧
: : 像教師法就不允許高中老師合意和滿16歲的高中女學生發生關係
: : 畢業後在一起倒是可以 只是會被說幾句而已
: : 陳的聲明也說了
: : 該女生18歲以前他們都沒接觸過
: : 接觸和交往都是滿18以後喔
: : 啾咪~
: : 他就是會全身而退
: : 你生氣又怎樣???
: : 也就只能說幾句而已
: : 就像我們現在這樣啊
: : 那說幾句有罪嗎?
: : 也沒有啊
嘴一堆:問你三件事就好
1, 腥哥有沒有睏哈星?
2, 腥哥有沒有睏哈星?
3, 腥哥有沒有睏哈星?
你拿你送PIZZA的事情來說嘴,很重要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