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
看到最近大家廣為討論的 事情
一個已婚男子
強姦!!!
強姦!!!
強姦!!!
很確定
所以要說三次
一個未成年正妹
導致他多年來走不出陰霾
最後自殺收場
相信在座各位很多都是為人父母
當自己小孩發生這種事情
誰不會想要報警討公道
但他們卻不知道什麼原因
不敢訴諸法律
明顯就是惡勢力脅迫
那老師
喔不
是畜生
罪大惡極眾所皆知
可是現在警調單位在幹甚麼吃
非要有人主動報案
要有證據才行
媽的!
證據早就被有權有勢得人毀掉
家屬早就因為不知名原因
不敢出來了
我提議
正妹作家的痛苦
只能由我等正義鄉民出來討公道
遊行當天
一起衝去他家
把他抓出來
遊街血祭
以告慰美女作家之死
當然我等理性正義的鄉民
不會那麼不講理
回應主題
請那個畜生提出證據
證明自己是無辜的
擺明就應該這樣
這種有錢人有勢得人
更應該證明自己無辜阿
不然休怪我等無情
記住!
不要以為我們是開玩笑
作者:
DCman (ç›´æµé›»)
2016-05-10 17:37:00因為大家都有看小說
作者:
lcall (呵呵)
2017-05-10 17:38:00五樓被四樓中出,沒理由
作者: nate567 (壞掉的天秤) 2017-05-10 17:38:00
喔
作者: zero2768 (飛飛) 2017-05-10 17:38:00
因為將軍我一定判你有罪
作者:
ZeeX (吸嗑溼)
2017-05-10 17:38:00因為小說可以當證據啊
作者:
highyes (pat)
2017-05-10 17:38:00不用啊 社會與論就快搞屎他了
作者:
Aliass (大隻雞慢啼)
2017-05-10 17:38:00覺青水準
作者: i5lo (哎哎哎哎哎) 2017-05-10 17:39:00
已婚 扣-50分
我現在告你弄壞我的邁凱倫,你要提證據你沒有弄,你怎麼證明?證明不出來就賠2250萬給我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7-05-10 17:41:00。我寫小說樓下欠我5000萬可以嗎
作者:
su27 (su27)
2017-05-10 17:41:00樓下說 你強姦過老太婆,請你證明你沒強姦過老太婆
作者: metal521 2017-05-10 17:47:00
因為我寫一本小說你就得進去關
作者: u9161031 (PREDATOR) 2017-05-10 17:54:00
反串技術不太好耶
作者:
louic (...)
2017-05-10 17:55:00是幾歲啊..怎麼還有清代人在這邊發文.羅馬人兩千年前就知道無罪推定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5-10 17:55:00不用證據的話我就直接制裁你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