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在高潮什麼,
其實營業稅根本就不是營業要繳的稅,
而是"境內消費稅",
不管是貨物或勞務,只要是在境內"消費"的,
都必須由"消費者"負擔,
而店家的角色只是"代徵"。
(1.所以才有進項可以扣抵銷項的做法)
(2.出境的"免稅"商店就是假設你東西不在境內"消費",所以免稅)
之所以要叫營業稅大guy是為了要騙消費者去檢舉業者,
因為消費者會以為這是"營業"才要繳的稅,
然後就很開心去檢舉。
話說回來,之所以當年會對教育勞務免稅,
就是為了不想把"消費"教育勞務當成是"消費"行為,
因為理論上來說這不是吃了一頓飯然後拉泡屎出來這樣,
是可以提昇全民教育素質的,
所以為了為了鼓勵大家投資自己,
就把教育勞務排除在外,用意也在減低消費者的負擔。
以上太多字。
建議可以參考下面:
啊,不管啦,反正補習班就是都逃漏稅,
補教冥師都不用繳稅,用假名就可以逃漏稅,
而且逃漏稅逃這麼兇,居然還免營業稅,太可惡了,
覺青要站出來支持課稅,大家說好不好!
大guy4醬,認同請分享。
※ 引述《STAV72 (刁民黨黨務主委)》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完整新聞標題:
: 開補習班好賺又免營業稅?陳星事件發酵 補教業恐被盯上
: 3.完整新聞內文:
: 開補習班好賺又免營業稅?陳星事件發酵 補教業恐被盯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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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進黨立委施義芳。(圖/取自土木技師工會)
: 記者賴亭羽/台北報導
: 女作家事件鬧得沸沸揚揚,在補教名師陳星發出聲明澄清之際,各界才發現原來補習班原
: 來這麼好獲利。民進黨立委施義芳於今(10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詢問財政部長許虞
: 哲,現行補習班並不需要課徵5%營業稅,是否應該要加課營業稅?許虞哲則回應,將在10
: 天內去函詢問教育部,並要求教育部在2個月內完成處理原則或修法。
: 施義芳於質詢時提到,近日來補習班問題引發社會各界討論,也才讓人注意到原來補習班
: 免徵營業稅,但這是根據民國75年的財政部解釋,既然已經過了30幾年,時空背景已完全
: 不同;加上目前國內公職及升學補習班免徵營業稅已有租稅不公的情事,實務上補習業者
: 收入新台幣上億元的比比皆是,但實收營業稅卻為零,是不是應該檢討一下?
: 許虞哲則回應,補習班要不要課營業稅係由教育部核定,經教育部1986年的核釋,補習班
: 屬於教育勞務事業,不適合課徵營業稅;不過他亦表示,隨著時代改變,將會再向教育部
: 詢問是否針對營業稅課徵的原則加以調整。
: 此次臨時提案要求財政部在10天內函詢教育部意見,檢討當年解釋存廢的可行性,並於2
: 個月內完成處理原則或修法,這項臨時提案已獲得財政委員會的修正通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510/921633.htm
: 5.備註:
: 一個剝奪學生自主與家長積蓄的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