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狼師陳星昨到案說明 檢:16歲以上性行為

作者: IAmFreeAndU (116一起幫國民黨送終)   2017-05-10 23:56:21
※ 引述《TBlack (Name)》之銘言:
: ※ 引述《quartics (Smart is the new Sexy)》之銘言:
: : 陳星想替自己脫罪, 不過剛好證明了他自己的確曾經上過林奕含..
: : 第一個合意性交就有問題, 林奕含說是誘姦,
: : 其實第一次就是強姦,只是因為是熟人,也不敢反抗,所以就被強暴了..
: : 也就是因為是強暴所以才會帶給她走不出去的痛苦..
: : 此外,按照林父母轉述林的說法,受害者不只林一人,
: : 也就是陳星根本就是強暴慣犯,專找滿16歲的小女生下手..
: : 這種人渣,即使沒足夠證據讓其法判刑入罪,
: : 也該讓其身敗名裂, 警惕世人.. !
: 請問一下別人打炮關你什麼屁事阿?
: 你是法官、檢察官還是家屬?
: 請問合不合意性交關你什麼屁事阿?
: 合不合意性交是你說的算阿?
: 你跟你女朋友打炮
: 我去警察局報案 告你強姦你女朋友
: 是這個道理嗎?
: 你跟你女朋友打砲
: 你女朋友十年後說被你強姦
: 你會爽?
: 你跟你女朋友打砲
: 你女朋友十年後說被你強姦
: 然後我再打電話去給警察報案
: 告你強姦你女朋友
: 是這個道理嗎?
: 是這個道理嗎?
: 是這個道理嗎?
: 這事情新聞吵了快一個禮拜
: 完全不懂在旁邊喊燒喊一個禮拜的人什麼心態
: 能不能來點別的新聞...
如果你上述的論點是建立在另一對師生戀
李坤城 林靖恩身上 我完全同意你的看法
但這件事是師生戀嗎?
但這件事是師生戀嗎?
但這件事是師生戀嗎?
陳國星抓著林亦含曾經自述自己不是房思琪的那段影片
發了這篇聲明
說自己不是李國華 是陳國星
但林亦含也有說 李國華不是一個真實人物 是一個代稱
如果房思琪小說中的李國華 指摘的是一群狼師
分別是 "李""國"跟"華"
那麼同理
房思琪
這個人
這個名字

林亦含的文學上是否也可以做成是複數人遭受同一待遇的簡易指稱?
就如同當年李昂北港香爐一書
人人皆知女主角取樣是以陳文茜為主(還有少數幾個女性為輔)
林亦含的寫法 跟李昂一樣
出書後避開了 法律方面的責任
倘若林亦含說百分之百是她的親身經歷
那麼社會輿論
隨後而來的是
絕對是拋出排山倒海的質疑 反問林亦含
"狼師是誰?"
"妳都寫出來了 難道還要姑息這個狼師?"
她有辦法不指稱出狼師嗎?
問題是
林亦含的身心狀態受得了嗎?
如果林把這些的遭遇寫出來 回到當初她選擇的是指出所有文章都是真實的
在多年之後
毫無留證的情況底下(報案紀錄 醫院驗傷等)
誰會信她?
最壞最壞的情況
是不知情的人
還會冷嘲熱諷
以為她是賣名求生(聲)
(如同她休學時 當時系主任對她的言語傷害一樣)
就是這個社會對她的三度傷害!!
這個自稱自己不是"房思琪"的說法 也許是她自我保護的一種本能?
你沒看到灣生回家作者的下場嗎?
陳宣儒本人捏造的還是一個有動人背景的故事
完全不似林亦含 寫得如此黑暗
我本來以為林的書是賣弄文采的那種類型 如:王文華
但看了越多
我越不能承受文字後的悲痛 我也看不下去
她可能故意用艱澀少見的詞彙書寫 但文字間的"恨" 是無法隱藏的
那股恨
我深刻的感受到 不是虛詞作假
如果有讀過這本書片段的板友 應該都能體會到我本段的心得
陳國星說他在補習班從未跟林亦含有任何交集
純粹是師生往來
在八月交往 十月因林的父母介入分手?
為什麼林的父母要介入?
因為陳國星是有婦之夫 她的太太可以告林通姦
(這也回應了 林亦含本人在婚禮上 慷慨激昂的支持通姦除罪化)
陳國星想淡淡帶過
"問題他就是有婦之夫"
"問題他就是有婦之夫"
"問題他就是有婦之夫"
聲明中 他說他太太原諒了他 林亦含的憂鬱症早在十六歲就發作
倘若他說的都是真的
為什麼
一個老師
一個有婦之夫
一個父親
會對一個重度憂鬱症的小女生下手?
明知道自己根本不可能給她一段正常關係 但他還是做了色慾薰心的事
我對他的聲明只感到噁心
在多數婚姻中 通姦罪 都是妻子拿來對小三施壓的手段
問題是
林亦含是小三嗎?
她本人說房思琪是一個誘姦的故事
以下是一個好萊塢女星的自述
http://ent.ltn.com.tw/news/breakingnews/2034868
她後來說出當初沒有報案的理由
因為她在跟那位性侵她的對象曖昧中
她認為 提出告訴 只會讓人覺得她是在炒新聞
彼此都存在愛意的雙方
在任何一方不同意的情況下 就是性侵
就連有婚姻存續關係也存在一樣
我知道板上有很多人開口閉口都是母豬
(我自己也很討厭這樣的女生 我也相信不少女生以她們為恥)
那麼房思琪是嗎?
那麼Abigail是嗎?
房思琪如果是 她就不會陷入自己瘋狂的迴路中
Abigaik如果是 她馬上就可以告對方性侵 要求賠償
如果房思琪真的是小三
沒有小三會把自己搞得這麼慘
勵馨基金會的來賓在三立新台灣加油也說過
林亦含不是"唯一一個"
最後說服自己"應該愛上性侵犯"的個案
這是那些個案在面臨性侵後
要說服自己沒有犯錯的管道之一
最後陳國星的聲明 早在意料之中 推給男女情愛 我發生性行為時沒觸法
郭冠英講得很好 只要沒抓到 就是沒犯法
法律或許制裁不了他
林的死他可以全身而退
但我希望在我有生之年
能夠親眼見到現世報
我沒看完林的小說 她也不希望自己能藉由小說得以昇華重生
但從她字裡行間中的恨意
我想透過我的雙眼
替她看看這位狼師
蓋棺定論後的下場
或許有機會在他的墳上吐口痰 "聊表敬意"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6-05-10 23:56:00
幹你娘可以把陳國星抓去槍斃嗎
作者: xxx60133 (這下糗了)   2017-05-10 23:57:00
希望他能受良心譴責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10 23:58:00
工讀生森77要來噓囉幫補血
作者: cores (24番)   2017-05-10 23:58:00
只能私法正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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