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遭前男友提告索股權 鍋具女王菲姐2連勝

作者: IHVH (Tetragrammaton)   2017-05-11 13:22:43
遭前男友提告索股權 鍋具女王菲姐2連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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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年前以「妮砍砍、妮砍砍(你看看)」口頭禪而爆紅的資深鍋具女王「菲姐」(本名甘
玉惠),數年前與男友丁洋機感情生變,還爆發股權糾紛,丁男控告菲姐要求返還代理鍋
具的冠彣公司40萬股份,但高院認定相關股份為菲姐所有,今仍判丁男敗訴。可上訴。
70多歲的丁男指稱,他1982年獨資創立冠彣公司,基於節稅等考量,2000年起陸續將40萬
股公司股份「借名登記」在菲姐名下,菲姐沒有出資,只是名義上的股東,從未參與公司
實際管理、營運,而他2014年已經發函給菲姐表示終止借名契約,因此菲姐應將40萬股股
份還給他。
菲姐(66歲)則主張,冠彣公司完全靠她的品牌形象銷售代理鍋具,公司獲利都來自她的勞
力及形象,她豈可能甘願只當個借名登記股東,只因她與丁男早從1978年起就是事實上的
夫妻關係,基於信任丁男,始終沒要求召開股東會、提出財報或定期分派盈餘,但實際上
她確是冠彣股東。
此案一審台北地院認定,就算冠彣公司如同丁男所說,是他獨自出資,但他與菲姐原本是
男女朋友,丁男有可能基於「贈與」將出資額登記在菲姐名下,由於丁男無法提出具體證
據證明菲姐只是人頭股東,也無法證明公司是他1人獨資, 因此去年判決菲姐無須返還股
份。丁上訴後,高院今仍判他敗訴。
菲姐得知仍勝訴後,透過律師徐鈴茱表示,丁男侵吞她多年來應得的股利1000萬元,還反
告她返還股票案,實在浪費司法資源,希望丁男不要再上訴。記者未聯繫上丁男,不知其
回應。至於菲姐控告丁男要求給付1000萬元股利案,一審認為冠彣公司從未開過股東會決
議如何分配盈餘,因此菲姐無從要求給付股利,去年判菲姐敗訴,由高院審理中。(丁牧
群/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509/1114835/
作者: highyes (pat)   2017-05-11 13:24:00
中國製的意大利鍋 超爛......
作者: hua0122 (金鱗豈是池中物)   2017-05-11 13:24:00
逆砍砍
作者: bravo (carpe diem)   2017-05-11 13:24:00
洋基隊長
作者: Sex5F (HTC)   2017-05-11 13:26:00
這故事告訴我們男生...
作者: KGarnett05 (I Take Five)   2017-05-11 13:27:00
逆砍砍
作者: steelheart3 (鋼鐵心)   2017-05-11 13:27:00
沒有菲姐 我也不知道這鍋具
作者: knight0123 (風塵遊子)   2017-05-11 13:32:00
你請她當代言人,有沒有付她費用,沒有的話給她股份剛好
作者: cka   2017-05-11 13:46:00
基本上就是男女朋友啊 這個品牌真的是菲姐帶起來的女方功勞大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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