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個人將納入反避稅制度

作者: lewlewbo (lewlew)   2017-05-11 13:42:14
聯合報
個人將納入反避稅制度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2455577
總統昨日公布修正「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將個人也納入反避稅制度,以避免企業借個人名
義設立受控外國企業(CFC)來避稅,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不過,個人反避稅制度比照營利事業反避稅制度有上路三前提:包括兩岸租稅協議生效、國
際版肥咖(共同申報及應行注意標準,CRS)落實執行稅務帳戶資訊自動交換,以及子法規
劃及宣導完成,最快2018年才會實施。
財政部表示,建立反避稅制度是全球化趨勢,我國已修法建立營利事業的CFC制度,為避免
營利事業CFC制度實施後,衍生以個人名義設立CFC方式規避適用的弊端,因此參酌營利事業
CFC制度及美、日、韓等國家立法例,建立個人CFC制度,俾與國際稅制接軌,讓反避稅制度
更周延,以維護租稅公平及國家稅收。
修法後,境內居住的個人或關係人直接、間接持有英屬維京群島、薩摩亞、香港等低稅負國
的境外公司,持有比重達資本額或股份的一半以上或具有重大影響力時,該境外公司就被視
為CFC。構成CFC的公司股東,若本人、配偶及二等親加計持有資本額或股份達一成時,就落
入個人CFC課稅範圍。
CFC即使不分配,CFC的個人股東也要就CFC的當年度盈餘,按持股比率併入當年度的海外所
得,計入最低稅負制申報課稅。依照最低稅負制規定,海外所得超過100萬元就要拉入最低
稅負計算,稅率為20%,免稅額(起徵門檻)為670萬元。
備註:
大家2018幫記得檢查有沒有過吧~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7-05-11 13:43:00
還好我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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