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原文的推噓文全部看完一次
一堆人把起訴跟判決、檢方跟法官搞在一起
然後順便戰一下文組
就算不是法律專業也該懂這些的不同
這到底是我們的司法教育不足還是反串我沒看懂?
引述《emperor (歐派‧蘿莉‧狸貓‧翼)》之銘言:
: 媒體來源:自由
: 大逆轉!警員為保護民眾 開槍打死飛車男遭起訴
: 竊嫌黎育維為躲避警方追捕,開車衝進台北市西門町徒步區,遭時任台北市萬華警分局
警
: 員張景義開槍制止,其中1槍正巧穿過副駕駛座車窗,誤將黎嫌擊斃,黎嫌家屬控告員
警
: 業務過失致死;此案檢方原認定警方開槍屬正當防衛,兩度將張景義不起訴,但高檢署
發
: 回再議;台北地檢署考量雙方未達成和解,今天將張景義起訴。
: 檢方先前勘查彈道重建鑑定報告及傳喚目擊者比對,認定黎嫌當時意圖衝撞警員,警方
開
: 槍屬正當防衛,分別在103年及104年,兩度將張景義不起訴;但黎嫌家屬不服,向高檢
署
: 聲請再議,此案因此再發回北檢續查。
: 檢方調查,102年8月13日晚上9點多,新北市中和警方攔檢黎育維,但黎嫌拒絕受檢並
開
: 車衝撞員警逃逸;警方見狀飛車追逐,一路從中和追捕至台北市西門町。
: 黎嫌當時開車行經中華路、峨嵋街口,見前方有救護車擋道,竟將車開上人行道,往西
門
: 町捷運站6號出口方向逃逸;當時不少民眾正佇足圍觀街頭藝人表演,許多民眾為躲避
車
: 輛而四處竄逃,場面混亂。
: 當時正在附近處理民眾路倒案件的員警張景義見狀,趕緊加入圍捕,並掏槍喝令黎嫌「
下
: 車」,但黎嫌不肯就範,竟在人潮間橫衝直撞,張景義為避免黎嫌的車輛波及無辜民眾
,
: 先朝黎嫌右前車輪胎開1槍,黎嫌仍試圖衝撞,張景義再朝輪胎開槍,子彈意外貫穿擋
風
: 玻璃擊中黎嫌腹腔,黎送醫不治。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64073
: 備註: 家屬可以直接說想要a多少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