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是無罪推定,有沒有罪是檢調要去查、法官去判斷
這次林小姐的事件會不受支持,因為違反無罪推定原則~~跟國民黨許多亂判阿扁罪87分像
己經隔了十年的事情、當事人也過逝沒有留下任何明顯說白「自己何時被性侵的遺書」
單憑父母一句不知道哪來的「誘姦」,查調就去查案根本就是智障的政治壓力
誘姦是哪一條罪? 中華國民的法律就只有強姦跟通姦這兩條...
而檢調的調查肯定不會鳥你什麼通姦,一定是直接往「性侵」方面調查
這也逼的原本不出面想避鋒頭的當事人,要出來證明他們是「外遇交往」
而當事人出來說明事件,也讓綠營不得不開大絕~~說你性侵!!
然後等之後檢調說兩邊是合意交往的「通姦罪」,要告也只有當事人妻子能提告
那麼高舉這件事攻擊的綠營的處境只會更難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