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以為又是白癡記者把國外的新聞誤導為國內新聞
結果點進來居然真的是國內新聞,真是讓人震驚
這個案子不應該只有強暴犯被罰,見死不救的也應該罰
這已經是違反道德、違反人性的行為
假如沒有處理的話,以後人心會愈來愈冷漠,別人怎麼死的都不管了
不過一個強暴犯,遇到強力反抗,被害人跟三個人求救還繼續強姦;卻只判了4年半
這種判決太輕了吧,到時候假釋一下子就出獄了,有屁用?
應該是見死不救的判4年半,強暴犯判14年才對
※ 引述《stone009826 (湊一色大三元)》之銘言:
: 女遇色狼求救 3路人裝沒看見逃跑女慘遭性侵
: 聯合新聞網
: 桃園市朱姓男子(37歲)去年7月16日晚間,在中壢區某公司停車場旁,遇到獨自遛狗的女
: 子,他走近女生身旁,突然用雨衣蓋住對方頭部,拉到附近樹叢,先強摸,再硬上。
: 女生先是頑抗,再用力推開朱姓男子想逃跑,她朝最近的路人求救,先後向3名路人大喊「
: 有人要強暴我、救我」,第一位路人看到後沒搭救,反而嚇跑,接著2位假裝沒看見,快速
: 離去,害她被色狼拉回性侵得逞。
: 法院審理時,朱姓男子否認性侵,聲稱當時燈光昏暗,女生可能認錯人,女生則表示「他曾
: 正面對著我、我看得很清楚、他的樣子我永遠忘不了」,女生也指出,當時她衣衫不整向鄰
: 近公司的守衛求助,守衛拿衣服給她遮蓋,法官確認有這段過程,認定朱姓男子性侵,今天
: 依強制性交罪判他4年6個月徒刑。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2458420?from=udn-ch1_breaknews-1-cate2-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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