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對方已婚
但還和對方發生性行為
這不就是鄉民最愛拿來說嘴的妨害家庭罪
平常新聞有這種報導鄉民早就罵翻了
但為何鄉民這次一直在狂電男方
女的就整個聖人化
妨礙家庭就當作空氣一樣沒事
到底是什麼原因
有沒有捌伽玖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6-05-12 20:58:00人死為大 正妹無罪
作者:
Oilboy (油膩Boy)
2016-05-12 20:58:00對啊幹 告他拉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6-05-12 20:58:00你老幾?
作者:
vanadiu (vanadium)
2017-05-12 20:59:00嗯嗯 腥哥 吃虧了 女學生一堆缺偏偏吃到她 腥哥你辛苦了
作者:
vanadiu (vanadium)
2017-05-12 21:00:00腥哥 趕快多上幾個 女學生 爽一下
有家庭的成年老師對16歲妹下手問題比較大吧 都說是誘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7-05-12 21:02:00人死為大觀念作祟
作者: roccqqck (ccqq) 2017-05-12 21:02:00
套一句工讀生說法:不去告通姦 就是有鬼拉
說性侵的證據在哪? 小說? 網誌? 幻想? 腦補?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12 21:03:00因為是被害人阿 不信可以去問前警大教授
作者: roccqqck (ccqq) 2017-05-12 21:04:00
對某些人來說 沒有錄影證據都是合意性交
老師對下手有問題沒意見 但明知對方有家室 還是跟對方搞在一起就沒問題?
作者: holioholio (holio) 2017-05-12 21:04:00
老男人欺騙小女孩 還有臉說妨礙家庭 工讀生真的有病
作者:
wyvernlee (wyvernlee)
2017-05-12 21:05:00帶什麼風向
作者: roccqqck (ccqq) 2017-05-12 21:05:00
10年前 智慧型手機都沒 被強暴你拿什麼證據拉
作者:
pqbd (醒了 又醉了)
2017-05-12 21:05:00未看先噓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12 21:06:00[新聞] 網批林奕含妨礙家庭 葉毓蘭:完全不能認同
沒證據就不能告嗎? 告不告得贏是一回事 但這是受害者的態度 不告不就表示是合意性交
作者: roccqqck (ccqq) 2017-05-12 21:07:00
沒證據就看誰比較有說服力而已啊
作者: roccqqck (ccqq) 2017-05-12 21:08:00
南檢不是告了嗎那陳太太告了嗎?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7-05-12 21:08:00告訴乃論 能比喔?
作者: roccqqck (ccqq) 2017-05-12 21:09:00
告不告得贏是一回事啊 你說的啊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12 21:09:00還在腦補什麼合意啊?和誰的意?和網友的意喔?腦補很會
作者: holioholio (holio) 2017-05-12 21:09:00
不是強姦 也是欺騙感情啦 陳猩當然該罵
噗哧 小說網誌腦補辦案的小說派 好意思說別人腦補?
作者: roccqqck (ccqq) 2017-05-12 21:10:00
當然法官有無罪定則 沒證據就沒罪
作者:
vanadiu (vanadium)
2017-05-12 21:10:00造這樣說 為何 全台名師 要被連坐處罰 陪腥哥公布實名
作者: roccqqck (ccqq) 2017-05-12 21:11:00
但是各說各話 網友就是選一個有說福利的相信而已啊
作者:
baxiche (血蝶)
2017-05-12 21:11:00幫你補血 人死為大 正妹無罪
作者: hy23 ( ) 2017-05-12 21:11:00
工讀生麻煩今天這種日子給死者一個尊重
沒錯啊 所以小說派的腦補說法完全無法說服我啊腦補辦案的結果 舔耳案 梁姓小模案 都是前車之鑑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12 21:13:00人又不在場 怎麼可能知道何意不合意 笑掉誰的大牙
作者: roccqqck (ccqq) 2017-05-12 21:14:00
對啊就跟馬英九美河市圖利財團 沒有說服你一樣啊9.2%沒有說服 你能拿他們怎樣呢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12 21:15:00是衛福部告訴我們這是性侵案件齁 不要模糊是非
作者: roccqqck (ccqq) 2017-05-12 21:16:00
你"沒告派"也腦補很確定是合意啊差別在哪呢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12 21:17:00你要不要說郭冠英 和劉毅 腦補人家性侵啊 ?
沒強姦本來就是合意性交啊 請問林女 林家人 陳星目前三方人的說法 沒人否認過有性交但是三方的說法裡 都沒有人說是強姦啊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05-12 21:19:00
明明就有 裝聾作啞
作者: roccqqck (ccqq) 2017-05-12 21:20:00
我強姦殺人 沒證據 所以就是合意性交他自殺 邏輯真的邏輯真的很厲害啊真相跟法律判罪 是兩回事好嗎
你邏輯才好笑 沒證據證明你強姦殺人 還是可以告你啊
作者: roccqqck (ccqq) 2017-05-12 21:21:00
南檢不是告了嗎
沒證據只是法律上告不贏 事實上有發生的話 為甚麼不告
作者: roccqqck (ccqq) 2017-05-12 21:22:00
有通姦也可以告啊 幹嘛不告?陳星自己都確定有幹林 通姦穩贏的啊 幹嘛不告
呵呵 這你剛才問過 邏輯真差又要無線迴圈是吧 XDD
作者:
MaiDanGao (MaiDanGao)
2017-05-12 21:23:00中年男子跟未成年少女,哪個比較需要檢討行為還不夠明顯嗎?原po動一下腦子再發垃圾文很難嗎?
作者: roccqqck (ccqq) 2017-05-12 21:24:00
一堆強姦都沒人指控 我剛也回你了啊 你自己要loop我陪你loop而已拜託台灣通姦法 可以只告第三者 丈夫完美沒事
作者: roccqqck (ccqq) 2017-05-12 21:26:00
到底誰不告問題比較大?你說網誌沒可信度 那任何自白都沒可信度啊法庭都不要傳喚證人了 都是說謊
以自己為原型的小說 本來就多少會美化自己 醜化對方更何況林女友憂鬱症 情緒起伏比一般人更大 小說裡的
作者: roccqqck (ccqq) 2017-05-12 21:29:00
神隱10天的聲明稿 才有美化自己醜化對方吧
情緒渲染就更容易誇大 本來就沒甚麼可信度呵呵 我有說陳星的聲明稿是可信的嗎?
作者: roccqqck (ccqq) 2017-05-12 21:30:00
憂鬱症 只是愛哭愛生氣 不代表真相不一樣喔
作者: roccqqck (ccqq) 2017-05-12 21:31:00
麻煩念點書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7-05-12 21:31:00通姦罪是告訴乃論 抱歉他老婆沒告就沒事
作者: n118 (寶寶) 2017-05-12 21:31:00
攻擊被性侵的小三,幫開苞無數的男人開脫,那種貨色都跟陳腥同類,祝GG Lan Diao
作者: roccqqck (ccqq) 2017-05-12 21:32:00
通姦罪穩贏的啊照這樣說 還可以不告丈夫 不告不就是做賊心虛嗎
作者: fujimoto (justwanna) 2017-05-12 21:32:00
可笑
噗哧 你邏輯真的好笑 通姦罪跟強姦罪分不清楚喔通姦跟強姦完全分不清楚嗎? 照你這邏輯 家裡小孩偷東西 家長都一定要告就對了?
作者: Noveman 2017-05-12 21:36:00
我告訴你們這些工讀生,繼續秀下限只會讓人查得更徹底,欠扁!!
作者:
Jefferay (中華民國,千秋萬世)
2017-05-12 21:36:00騎士團來惹 護駕護駕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7-05-12 21:37:00哇 臺女高中生就會誘拐破壞50歲老頭的家庭 真厲害!
e大,整串多少人在噓你,你自己覺得呢?應該是你的邏輯跟別人不太一樣吧你知道邏輯的定義是什麼嗎?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7-05-12 21:39:00當大家都白癡唷 50歲老頭會被不滿18歲誘拐通姦
作者: n118 (寶寶) 2017-05-12 21:41:00
裝什麼死!?強姦成案機率有多低你根本不知道,沒有保存證據到時告不成就反被告通姦,誰在那分不清楚!!
e大,等你有女兒的時候,來看這件事就會知道,爸爸有多痛,而且還哉陪到高學歷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7-05-12 21:43:00都是愛莉的錯 要不是愛莉勾引 老頭哪會陷下去
作者: roccqqck (ccqq) 2017-05-12 21:43:00
16歲沒智慧型手機被強暴 如何保存證據 我倒是很想知道何況有智慧型手機都很難了
作者: roccqqck (ccqq) 2017-05-12 21:44:00
每個工讀生都認為被強暴 保存證據超簡單XD
作者: n118 (寶寶) 2017-05-12 21:48:00
體驗過發現真的簡單再來嘴!!
作者: nabecat 2017-05-12 21:52:00
會問這種問題 大概市大叔大嬸的年齡 cc
作者:
elflily (幸福使用守則)
2017-05-12 21:57:00如果太太允許老公跟別人有性行為,這樣有妨害家庭嗎?
作者: wajolihi ( 寧為罪囚勿為狗) 2017-05-12 21:59:00
看過她日記裡那悲慘的心路歷程,再看你這篇把責任歸咎於死者的文章…唉~台灣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