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卦點說明:
陳委員要對婦聯會出手了,政治團體解散後財產必充工。
正義,溫暖,陳其邁。
FB連結:
https://goo.gl/InSeiw
FB內容:
追查到底 還財於民
婦聯會在一九九○年立案政治團體規避監督,章程並未訂定解散後財產處分條款,因此依法不適用免稅標準。
婦聯會長年來不願修章程,寧願以補稅方式繳錢,很明顯在讓財產規避外界監督。
我將提案修正「人民團體法」,規定政治團體解散後財產應充公。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101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