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想法大概十年前就有中國人印度人付諸實現了…
審稿沒有稿費,大部份都是義務審,
但發文章要付錢給出版社,
一方面賣審稿資格給博士後需要申綠卡的或是小學校助理教授要升等的,
一方面賣發文資格給研究亂作的博士生,
錢賺飽飽,出飽社大了還能僱員工來美國,發簽證幫申綠卡。
只不過 impact factor 超低,
鳥雜誌成群然後互引,衝高影響力,
基本上明眼人,看文章經歷發那種雜誌就知道是雜魚。
不過無所謂,反正很多鳥大博士生只想混學歷…
有需求才有供給啦!
※ 引述《lovepork (我愛豬肉不愛牛肉)》之銘言:
: 臺灣的研究成果都是投到國際期刊,怎麼沒想過自己創立期刊讓別人來投?這樣不是挺爽?
: 只要審稿就有稿費,又可以賣到世界各地。臺灣教授那麼聰明?怎麼都沒人想過呢?
: 有八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