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orgenius (否雞)》之銘言:
: 彰化黑心胡椒粉又無罪了ㄎㄎ
: 這是天佑台灣
: 正義的伸張!!
: 彰化黑心胡椒粉無罪!!
: 富味香無罪!!
: 頂新無罪!!!
: 這都多虧法官吳永梁對正義的堅持!!
: 多虧他的帶領下法院才會有這麼公正的裁決
: 我們非常感謝他
: 有沒有關於正義使者法官吳永梁的八卦R?
: 有沒有這麼神都拿得下大宗食安首席的位置
: 以至於每次都能有公明公正的判決
: 有沒有法律圈的大大能出來幫我解個卦呢?ㄎㄎ
原po您好
容許我一點法律見解供參考
1.舉證:
您認為這個好舉證嗎?
這個並不是一般的侵權事件(例如車撞人),這個是公害事件,食安事件。侵權事件可能是
一對一或對少數人的侵害,後者公害事件(例如空氣污染),食安事件涉及的通常是大多數
的人,一定區域範圍內的人,且此種事件的特色是舉證非常困難。試問您要如何證明被告
的行為有損您的權利或利益,而權利跟利益與您所受的損害有因果關係(相當因果關係判
斷)?即使依消保法舉證責任倒置,被告在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情況下也可能提出證
明證明其並無過失。
2.無罪推定原則:
在舉證責任不足的狀況下請問法官要怎麼定罪?為何不認為是原告及檢察官舉證不足而不
足以使法官形成有罪的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