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未滿20字 一行文 退文
首次發文,不知道分類選爆掛對不對...
我朋友有聽覺障礙
平常基本上我和他日常對談都還蠻OK的
看他前兩天在飲料店找到櫃台的工讀機會
結果第三天就看到臉書說他被解雇了
以下內容都是他自己打的,先幫他把店名蓋起來:
請大家告訴大家
凡聽覺障礙者要去飲料店面試請小心
請注意東區延吉街、西門、以及基隆這三個地區的連鎖手搖飲加盟店
該老闆在人力銀行說可以讓身心障礙的職員上前求職
但卻在自己營運管理不當情況下,刻意為難我這身心障礙職員。
原先投遞履歷以及面試的階段,都已經確切交代可能無法接電話
錄用前跟我說聽力溝通並不成問題,還有LINE的對話紀錄保證他會給予足夠的學習時間
但才不到三天的短短時間,他就因為自己管理人力方面發生意外(負責外送的同事車禍受
傷)。
他當天首先看了我眼後問我,記得你不會騎摩托車
也沒有駕照對不對? 我就點了點頭說對。他就當下用老闆的身分指派我
今天什麼都不要做,就是在後台接電話。我當下有跟他提起職務再設計的方法
說我家裡有電話擴音的設備,可以明天帶來
但他仍然用口語威脅說,如果我今天下班結束前電話接不成功,這份工作就有會不保。
我工作的班是全天班,從早上九點到晚間十點半,那時候我不斷地接電話
從早上九點就這麼樣的被她使喚去跑腿,做原先跟我職務無關的打雜事項
然後再繼續這麼樣的,在我努力撐到下午兩點半的時候,給我前兩天的工錢要我走人。
請大家告訴大家,我們聽覺障礙者要小心,就算雇主在你求職階段
,跟你掛保證說可以容許你的聽覺障礙,但也絕對千萬不能百分百的相信,要懂得自己保
護自己,才不會像我昨天,很難過很自責不斷在國父紀念館捷運站前的雨中大哭。聽不到
的這件事,絕對絕對不是我們身心障礙者的錯,要檢討的是,把身心障礙這個弱勢身分拿
來當要脅攻擊手法的惡雇主。
以上
我剛有查了一下試用期確實不用事先通知就可以解雇
但是我朋友只收到前兩天的工資
還被要求制服要送洗完送回去給老闆
不管怎樣第三天的錢還是要給,對吧!?
請各位如果身邊也有聽障朋友一定要請他們多加小心,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