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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薇君陪同 「小燈泡」媽:對判決目前無意見
內湖女童「小燈泡」命案昨天一審宣判,凶手王姓男子被處無期徒刑,死者母親王婉諭也
是司改國是會議籌備委員,她上午到司法院參加第一組第3次增開會議,臉色有些憔悴。
被問到對判決的看法時,王婉諭說「目前沒有意見」。
陪同王婉諭進會場的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說,她能理解王婉諭心裡的痛,希望
也希望大家讓家屬保有個人的空間。王薇君則氣憤說,自從聽到判決後,她「氣了一整夜
」,有太多想罵的事情,認為判決沒有道理。
今天討論的議題包括建立有效保障原住民族司法權益機制、建構維護被害人尊嚴之刑事司
法報告及討論案。但另一個焦點則是由「小燈泡」命案凶手辯護律師黃致豪所提出的限制
媒體採訪偵查中案件當事人的若干提案,被質疑箝制新聞自由。黃也是北捷殺人案凶手鄭
捷、北投文化國小女童割喉案龔姓凶手的辯護律師。
在黃致豪的提案中,還包括「如經證明偵查中應秘密事項已遭披露予公眾,建議應立法將
此類型之國家責任採行結果責任,除非被請求機關能證明無過失,否則就洩密之結果對受
害人應負結果責任。在國家賠償法或刑事訴訟法中規定此類違反偵查不公開請求國家侵權
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採取舉證責任倒置、機關連帶責任,並加重懲罰性賠償等立法原則,
以此加重責任之方法約束檢警調等偵辦單位落實偵查不公開原則。」引發執法單位反彈聲
浪。
有員警質疑,一向常把「無罪推論」掛在嘴邊的大律師,怎麼檢討起保護加害人的措施時
,就變成對調查機關「有罪推論」?這樣的邏輯與普羅大眾、擔心受歹徒危害生命安全的
老百姓想法完全不一樣,難道這就是人民期待的司改方向?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2460180
媽媽都無意見了 其他人在喊什麼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