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陳星高招聲明 律師仍找出這點 最高判5年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年05月13日07:21
才女作家林奕含上月27日自縊身亡,得年26歲,昨在台北巿第二殯儀館舉行告別式,
林奕含的父母、哥哥和丈夫首度露面,檢方下周將聯絡林女父母到案說明。
林奕含的父母日前數度發表聲明,指控補教名師陳星涉誘姦,
但以辦喪事為由遲未與檢警聯絡。
今日出版的《蘋果日報》報導,陳星是否涉犯妨害性自主罪嫌,
檢警盼家屬提供事證,希望林女父母下周到案說明。
律師楊淑惠說,林奕含與陳星發生關係時年滿16歲,依《刑法》第227條規定,
若雙方是有合意性交的前提,男方並無不法;
但「《刑法》第228條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沒有年齡限制!」
楊淑惠指出,陳星聲明指出,2人交往在林奕含高中畢業後,強調沒師生關係,
但形式上雖沒師生關係,實質是師生關係延伸,這點可在法庭上攻防,
法官可能依此論罪,該罪最高處5年徒刑。
(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林奕含告別式中播放她生前燦笑照片(右圖,余思維攝),
林父含淚致辭(左圖,何柏均攝)。
http://imgur.com/ChD6myn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column/article/474/rnews/20170513/1117715
5.備註: 反觀匿名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