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17-05-13 22:52:29其實這整件事中
我最想問的 何謂誘姦?
別跟我說自己查刑法221條的蠢話
上面要件寫得很清楚
「違反其意願」
我看到有人說用教師身份引誘女學生上床云云
那問題是在「教師」、「身份」還是「引誘」?
我經營事業有成 用企業家身份引誘女人跟我上床算不算我誘姦她?
林志玲台灣第一名模 我被她美色吸引而上床算不算她用美色誘姦我?
所以問題是在教師和學生?
師生戀該被抓去關? 師生一夜情被關? 師生多夜情該被關?
師生長期不正常情感關係該被關?
怪咧 這是民國五十年嗎? 我一直以為師生戀不可以是老一輩的保守觀念
但是他們好像也沒嚴重到要把老師抓起來關,沒被關就說他有特權這種程度吧?
啊又有人說陳興用補教老師的身份地位逼迫林奕含和他發生關係
幹!! 那就是「違反其意願」
是強姦啊!!!
請大家正名
我是說有正義感的鄉民們別那麼含蓄
直接指控陳興「強姦」林奕含 OK?
當然敢這麼大剌剌的肯定是有證據吧?
有證據的話 我當然也是加入聲援林奕含家人的行列
一定要把強姦犯給定罪才可以
不過話說回來 大家又不這麼講 都說是誘姦誘姦
呃 那到底… 什麼是誘姦??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13 22:55:00誘姦=合意性交
作者:
iitsunny (ddmimi)
2017-05-13 22:55:00就右肩啊......因為只認識這兩個字...
作者:
fansla (好想喝涼的>"<)
2017-05-13 22:56:00你被美色吸引不是她來勾引你...是你自己豬哥...打一篇廢文...
補習班老師哪來的權勢 連老師都不是 就只是服務業而已所以你知道誘姦這詞有多可笑了
我只覺得很多人適合搬去北韓或者是印度 配婚制或種性應該很適合他們 完全平等呢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7-05-13 22:58:00自助餐來啦 男有條件吸引女方就叫引誘 女有條件吸引男方
作者:
XZXie (微軟新注音敗壞國文水平)
2017-05-13 22:58:00給我幹就包養你 算不算右肩?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13 22:58:009.2葉教授都直接講強姦了 正義小超人們大聲叫好結果罵陳星的時候又要罵一下9.2 根本錯亂RRRRRR
誘姦不等於強姦 但講通姦又怪怪的 所以創個「誘姦」名詞「姦」=男女不正當的性行為「誘姦」=引誘男女發生不正當性行為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13 23:01:00誘姦好像不是她創的啦 不過很少用是真的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13 23:01:00事實上 與有婦之夫上床 就是通姦
作者:
fujioqq (土地公爺爺救我)
2017-05-13 23:02:00好的 今天說文解字要介紹 姦 這個字 樓上已解答
作者: huang0508 (淳淳) 2017-05-13 23:02:00
阿就沒這東西啊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7-05-13 23:05:00孔子是私人教師,是老師。補習班老師也是私人教師。為啥孔子是老師,補習班老師就不是?
作者: robin620 (robin620) 2017-05-13 23:11:00
先抓來給我幹,再給你錢說是交往包養,你要嗎?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05-13 23:13:00
老早就有人問過且不只一次了 不用裝傻了
作者: Butcherdon (Donald) 2017-05-13 23:13:00
所以才說說話文謅謅的很煩啊 有沒有被強插硬上說清楚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13 23:17:00誘姦和強姦只是手段差別吧,合意為何要用姦?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05-13 23:17:00
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17-05-13 23:26:00老兄 這是部落格啊 而且還是內容隱晦的部落格
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17-05-13 23:36:00e04 那就是強姦啊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13 23:42:00以各種手段使對方放下戒心而趁機性侵你可以視為廣義的強姦啊~但事實上以你所舉的221條就列有數種方法還包含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