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43
磊哥
本魯知道你不是法律專家
其實你不用講這句看內容就知道
所謂好人與壞人先不講有多難判別啦
重點是都是人啦
法律規範的對象就是人
好壞是價值判斷後的結論
懂?
今年鄭捷或王景玉這種殺人事實明顯的案件
當然大家就說去死去死
問題是剛剛講過法律是保護所有人
今天如果是像徐自強、鄭性澤、江國慶、蘇建和三人等等的模糊案件咧
我來簡化問題
兩種選擇各有代價
一個是無辜的好人會死
一個是真正殺人的人不會死
怎麼選?
我只能說如果要承受前者的代價的話
那就是一種自我矛盾
因為你為了這個案件的被害人而起義
結果卻不在乎另一個無辜的人的聲明
ㄏㄏ
是中國待久了喜歡人治哦
建議還是繼續去中國撈錢就好
藝人不就是這樣
只有這種事情敢出來講話
陳☆的事就沒看到半個人出來屁
幹
哦對了
不知道推爆是鄉民反串還是真的法盲太多
希望是前者
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