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eitly (一萬光年的愛情)
2017-05-14 01:05:57※ 引述《GTaLon100 (雞太郎百分百)》之銘言:
: 在美國 黑人=奴隸 男的負責採棉花 女的負責打掃跟被幹
: 台灣是否跟上? 男的負責採檳榔 女的負責被幹?
: 反正他們只會喝酒 鬧事 大聲喧譁而已
: 沒甚麼價值
: 有沒有八卦?
個人雖然有言論自由以及匿名發表的自由
但是人性尊嚴(個人尊嚴與自主)是憲法所保障之最高基本人權價值,為保障權利不受侵
害,也會設立法律規範限制個人權利與自由
我國刑法設有公然侮辱、侮辱公署與誹謗罪,民法設有侵害名譽人格權利的賠償請求權規
定,這些法律規定都是被設立來規範行為人,使其行使言論自由權利時必須遵守不能侵害
他人自由權利的行為限界,其言行舉止更不能牴觸憲法要求種族平等與無分男女、宗教、
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規定(憲法第5條及第7條)。
若要免責,行為人必須有"出自善意"且"為了公益",更須符合"真實言論"、"合理
查證"、或"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等條件,才能享受刑法為了保障言論
自由所特設的免罰規定(參刑法第310條3項及第311條)
案例
女子楊謝麗玉不滿全通旅行社負責人林淑琦欠錢不還,到公司打罵林女及其女兒,還罵在
場原住民員工徐芝琳「山地人」、「番仔」。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楊女觸犯公然侮
辱及傷害罪,昨判刑兩個月,得易科罰金六萬元,成為國內首件罵原住民「番仔」被判刑
首例。
所以勸你還是趕快收回歧視言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