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ausicaae (可以幫我買衛生棉嗎)》之銘言:
落落長都刪掉
簡單講,你的論述就是女性可以永久保存後悔"同意"性交的權力
即使當下同意,事後(並無具體時限)都可以反悔控告違反性自主,
因為當事人覺得被欺騙了,也就是你說的騙砲。
因為從你的論述中來看,你似乎只有考慮女方立場
男生則無騙砲問題,因為是得益方。
先不論這種論點對男女性的不公平好了
這條款能通過的話,恭喜台灣不只是進入少子化而已
根本就是直接跳入無子化時代 XDD
假設:
某年輕男女18歲相戀上床,女方80歲時突然反悔認為當年年輕不懂事被欺騙
所以80歲時還是可以依照妨礙性自主去控告男方騙砲
你的名言"當下同意不代表事後檢討反省變成不同意,這也是騙砲"
廠商也不用開發三小行房紀錄器了,切結同意書也沒用了
因為都可以事後反悔,認為被欺騙了
再假設:
前一陣的範例,原本要結婚的一對男女,因女方家長提出的條件談不攏
最後沒結婚還分手了,依照你的論述,女方可以立馬控告男方騙砲
男生以結婚為誘餌欺騙女生導致女生因誤信謊言而上床
法院判決男生必須依照女方父母要求將房子過戶給女方
男方終生收入都必須交給女方處理
男生完敗,誰叫你要用結婚騙人身體
最後:
某肥宅存了錢買個名牌包送妹子,妹子一時開心就同意上床
隔天覺得那個包包價值不足以犧牲肉體給肥宅一炮
馬上就去告性侵,肥宅哭哭
我要是廠商,馬上放棄行房記錄器開始開發性愛機器人 XDD
只是上個床就有終生被後悔提告的機率,我寧可跟機器人玩
照你的法條過了之後,要告人很簡單,只要掌握生物績證,像是保險套或是衛生紙團
就能證明有發生性行為,至於感覺被騙與否,都是女生的主觀意識
所以說你性侵就是性侵!
這樣台灣還不進入無子化喔 廠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