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kuson (Who am I?)》之銘言: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某國立大學女碩士生小美(化名),在公車上認識同校陳姓研
究生,一見傾心,主動約吃消夜並在研究室地板嘿咻,當晚回家時,小美被男友發現異狀
: 後,竟稱遭逼迫性交,然而檢方驗無傷勢,且監視器清楚拍到2人親暱依偎走出校園,小
: 美隨即撤告,新竹檢方上週將全案予以不起訴處分結案。
台灣是不是怪怪的~連米國女老師吃男學生都用全名了。
台灣任何新聞遇到台女就會變成不能講的佛地魔,台男即使沒罪也要被標上姓氏。
連落網社會新聞,台男就是○○○全名,台女就是○姓女子。
有沒有台灣到底出了什麼問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