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要要求補習班繳學費除了獲得上課權,
也順便簽下該班老師不得與學生性交的約
否則無條件等同於性侵,畢竟沒有家長想交錢送孩子補習的同時
又讓孩子被幹吧?
因為人類本來就會鑽漏洞阿,
與其在那邊修一些也不知道有沒有用的法,
然後祈禱狼師不找漏洞鑽,或者直接限縮人民幹與被幹權力
倒不如要求要求老師自己許下承諾阿
讓市場黑手去制他,不簽的補習班或老師自己喪失競爭力
他愛簽不簽隨他阿
這樣不是很好??
公家機關老師即使有漏洞還是可以透過公權力制他
但民營的有漏洞就gg了,應該交友市場機制阿
怎麼沒有人想到要這樣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