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美國違法買槍被關 遣送回台後中檢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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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5 12:59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即時報導
周男在2002年8月在美國留學,期間在未獲美國法律領有槍支執照前,取得一把半自動改
造手槍、子彈7發,並把槍、子彈都放在轎車後車廂,2012年周開車前往洛杉磯所屬監獄
停車場時,被巡邏警員發現,美國法院判他3年徒刑、緩刑3年,他後來又違反緩刑規定,
入獄服刑後,前年3月服刑期滿出獄,他去年6月被遣送回台後,台中地檢署依槍砲罪嫌起
訴他。
台中地檢署指出,周男坦承犯行,周的行為觸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雖犯罪地點
在美國洛杉磯,但仍應適用刑法論處,但可依刑法第9條規定,免其刑之全部或一部分之
執行,全案今偵結,依槍砲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