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過去揭弊今涉貪 女視導索賄2.3億判13年

作者: piggod (papa)   2017-05-16 21:50:38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過去揭弊今涉貪 女視導索賄2.3億判13年徒刑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05-16 20:33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新北市汐止區公所民政課前視導王玉升,檢舉前汐止市長黃建清
收賄,聲名大噪,黃倒台後她接手祭祀公會業務,卻勾結掮客李昌諭,「放水」祭祀公業
保儀大夫管理人蔡宏昇,以6億1500萬元轉賣21筆土地,王、李並向蔡收賄4040萬元。士
林地院審結,痛批王「玩弄法律」,判她13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可上訴。
接手祭祀公業保儀大夫業務 收鉅額賄款
祭祀公業保儀大夫因擁有汐止地區超過10億元土地,但在法規上屬「神明會」而非「祭祀
公業」,蔡為轉賣土地牟利,97年以700萬賄賂時任汐止市長黃建清,才取得派下全員證
明,經王玉升匿名檢舉,全案爆發,高等法院更一審判黃11年6月徒刑,案件上訴最高法
院審理中。
黃倒台後,王接手祭祀公業保儀大夫業務,又私下找上蔡簽訂土地買賣委託書,另找李協
助處理土地轉賣事宜,將祭祀公業名下21筆土地,以6億1500萬元出售予建商,王、李並
索賄2億3115萬元,但建商認為土地地上權問題沒處理好,最後只給4040萬元,由李負責
收款,再以現金、支票等方式轉交1695萬元給王。
法官痛批:玩弄法律
合議庭痛批,王擔任視導本應奉公守法,卻利用職務之便,違法備查祭祀公業保儀大夫規
約,收受鉅額賄款,嚴重侵害公務員廉潔形象,且她匿名檢舉黃建清收賄,卻不以同等標
準律己,反而玩弄曲解法律,依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判王13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
另外,李昌諭也被依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判刑12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蔡宏昇則被
依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判刑6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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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止區公所民政課前視導王玉升索賄2.3億遭判13年徒刑。(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69516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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