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luke (慎)》之銘言:
: 她分享阿扁「惡行惡狀」35條 網友心酸酸:真的太可惡了!
貪汙扁布局那麼久,沽名釣譽,不就是為了貪汙來的嗎
一次金改貪汙一次,二次金改在貪汙一次
看了35條,都想笑
: 32.紅火案跟龍潭購地案也不留下證據,害特偵組只好迫害人權,
: 硬逼辜仲諒作偽證指控阿扁,難道這件事情阿扁不用負責?
又來了,網軍一貫的手法,故意把紅火案和龍潭購地案弄成爆漿牛丸
紅火案是辜仲諒,龍潭購地案是辜成允
辜仲諒和辜成允,傻傻分不清楚,兩個老爸都不是同一個人
紅火案根本沒有起訴過貪汙垃圾扁,不用再抹了
龍潭購地案三審定讞(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7078號)
最高法院審判長法官謝俊雄及法官陳世雄、魏新和、徐文亮、吳信銘等人
,判決龍潭案中的貪污部份,認定陳水扁夫婦收受台泥辜家3億、讓政府
花上百億購買龍潭土地並納入科學園區
前總統陳水扁及夫人吳淑珍各判11年徒刑,併科1.5億元罰金。
紅火案,發生於2004年間的台灣金融內線交易弊案。2004年,因總統陳水扁推動
二次金改鼓勵金融機構合併,中信金控預備入股兆豐金控。在辜仲諒指示下,
張明田等三人經由子公司紅火公司,贖回公司債,操縱兆豐金控股價,從中獲利
新台幣十億元。
龍潭購地案,又稱竹科龍潭基地開發案,台灣法律案件,由陳水扁家庭密帳案衍生
出的案件之一。陳水扁執政時期,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收購
台泥公司在龍潭的土地,納入科學園區中。在收購案成立之前,台泥公司辜成允於
2004年曾交付4億元,給當時總統陳水扁的夫人吳淑珍;收購案完成後,科學園區
管理局局長李界木也收受了台泥公司3千餘萬的款項。
: 33.政治獻金沒有申報,餘額想留下來發給民進黨工當薪水,打算匯到海外再轉回來洗錢,難道以為洗錢到國外不用扣手續費?阿扁何不學國民黨直接弄黨產?丟臉,非常丟臉,都當到總統了,連洗錢都不會。
: 34.因為自己被特偵組弄得毫無反抗之力,害的馬英九跟特偵組以為這招好用,想對王金平再來一次,結果害王金平嫁女兒也嫁得不安心,難道阿扁不用負責?
: 35.阿扁當總統時從不違法監聽也不迫害人權,導致馬英九在監聽和迫害人權時,看起來像個渾蛋,這難道不是阿扁留下來的爛攤子?難道阿扁不用負該負的政治責任?
: http://www.peoplenews.tw/news/382efc51-6419-4391-988a-966a2b66f9fa
: 心得:阿扁實在太可惡了,應該下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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