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mwkscl (amwkscl)
2017-05-17 13:35:45華航金卡換愛心醫療 律師:對辦卡醫師不利
無廣告,螢幕截圖好讀版
http://i.imgur.com/0T0AWsw.jpg
http://i.imgur.com/9ok4JJT.jpg
http://i.imgur.com/bik3clU.jpg
來源:自由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06905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華航針對「醫師」乘客所推出的「空中愛心醫療」專案、用2年的
金卡會員資格邀請「醫師」乘客在機上提供緊急狀況的協助,此專案內容引起爭議,除了
有醫師出面砲轟以外,律師吳俊達也提醒,這張金卡把法律關係弄得複雜化,可能對辦卡
醫師不利。
吳俊達在臉書頁以「華航醫師金卡的法律風險」為題PO文表示,華航推出醫師優惠金卡,
希望辦卡醫師能夠協助處理飛機上發生的緊急醫療事故。然而,這張金卡把法律關係弄得
複雜化,可能對辦卡醫師不利。
根據民法第220條(債務人責任之酌定)規定:債務人就其故意或過失之行為,應負責任
。(第一項)過失之責任,依事件之特性而有輕重,如其事件非予債務人以利益者,應從
輕酌定。(第二項)本來醫師的注意義務,在這種「好意私惠關係」下的協助,基本上是
很難產生任何醫療過失責任。但是,因為辦了這張金卡,反而會變成一種有償、受有利益
的關係,而在法律責任的標準上可能被提高,責任可能無法從輕酌定。
吳俊達指出,根據我國目前醫療法案例的標準,若在飛機上發生緊急醫療狀況,幾乎很難
成立醫療過失。然而,如果辦了華航這張金卡,將會提高辦卡醫師在法律上的風險。他建
議,要辦這張金卡的醫師乘客以後要自備「法律風險免責同意書」上飛機,在飛機上遇到
求助時請家屬先簽字再協助。
評論:
還記得上週新聞
空姐:我下班了,你要去找地勤啊
這狀況應該是
醫師:我下班了,你要去找空姐啊
第五行,20個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