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WJ ( 時機若對 )》之銘言:
: 法官判緩刑理由「並無前科,素行良好,本案係因與被害人互有好感而犯,又
: 未使用暴力手段……與告訴人成立調解並當場給付六萬六千元……」
小說辦案的鄉民看到了嗎?「互有好感」
明明就是兩情相悅的戀愛,分手後女方提告,偏偏被騎士團打成狼師
連法律都給緩刑了,給緩刑是甚麼意思,就是說這種小事不重要的意思
別忘了當場給付六萬六千元,擺明女方就是要錢
結果因為這種小事,被鄉民未審先判,騷擾到自殺
鄉民都不會覺得自己很可惡嗎?
我這樣可以應徵工讀生嗎?時薪五百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