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iDanGao (MaiDanGao)
2017-05-17 23:13:36如題,法官高高在上,
罪犯判生判死無關痛癢。
如果說有個制度改革,
罪犯因為法官認為有教化可能而輕判,
那麼罪犯再犯同樣罪時,
原本輕判的法官,
應該也要一同連坐處分,
看是一起被關還是,
計點取消資格之類的,
這樣還可以順便淘汰,
不適任的恐龍法官。
當然不是全部都要
而是性侵、家暴、殺人、酒駕 之類的。
先拋個風向球給鄉民們。
作者:
yuugen2 (馬英丸)
2017-05-17 23:14:00唉呦,不錯喔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7-05-17 23:14:00你犯法你爸媽先連坐
作者:
BF109Pilot (å¾·è»çŽ‹ç‰Œé£›è¡Œå“¡)
2017-05-17 23:14:00這樣沒人敢當法官啦
作者:
kerkyky (kyky)
2017-05-17 23:14:00當你個板?滾!
作者:
papawalk (~自由之翼~)
2017-05-17 23:16:00滿有道理的,給推
作者: s10910chris 2017-05-17 23:16:00
三歲女孩被性侵的結果法官說沒拒絕的案件 法官不是還在爽嗎
作者: saisai34 2017-05-17 23:16:00
樓上真有這種案例!?
作者: schls (校) 2017-05-17 23:19:00
陪審團制會立刻同時在你這條通過之前優先通過 所以 連坐選擇無罪的人 @@@@@@@@@@@其實大多數問題還是卡在立法委員身上 是他們放任制度上 檢警只能形式上一體 實質.....
作者:
wyvernlee (wyvernlee)
2017-05-17 23:20:00推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7-05-17 23:23:00性侵那件案子是證據不足翻案
作者: s10910chris 2017-05-17 23:23:00
你這個想法,就跟學校老師對風紀說「如果再讓我看到有人午休沒闔上眼睡覺,而且是你覺得同學有趴著就好沒關係,讓他們趴在桌上偷滑手機的話,就連你一起處罰」之後風紀會怎麼作,你把自己代入成風紀就行了
作者:
kilof (KiLoF)
2017-05-17 23:32:00好 爸爸媽媽老師同學鄰居同事都一起罰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7-05-17 23:33:00風紀是沒看到沒抓,法官是證據在面前硬要輕判 兩者不同
作者:
xox5678 (幼幼班)
2017-05-17 23:33:00都判無罪不就好了
作者: CanCant 2017-05-17 23:50:00
讚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