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7-05-18 07:58:49※ 引述《ccf52881 (ccf52881)》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蘋果
: 2.完整新聞標題:逆子燒死雙親害6命 律師:先鑑定有無教化可能
: 3.完整新聞內文:
: 桃園男子翁仁賢去年除夕夜在家潑汽油縱火,造成父母等6位親友喪生,5人輕重傷,一審
: 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等罪判他死刑,全案上訴高院後,翁男今出庭對親人慘死不但堅稱
: 「不難過!不後悔!」還嗆出庭責備他的大哥:「聽你在放屁!」但辯護律師仍請求重新
: 鑑定翁男精神與心理狀態,確定有無教化或復歸社會可能。
之前有蠢吱說有兩公約所以法官不能判死刑,可是他一審就被判死刑了啊!
可見判死刑干兩公約屁事?
至於小燈泡凶手沒判死那是因為他神經病,而神經病不能判死是我小學就知道的事
那時哪來什麼兩公約?
不然各位舉出台灣司法史上有哪個神經病被判死的例子出來好了?
另外也舉一下有哪個女人被判死並被執行的? 從來就沒聽過
台灣的律師有趣之處在於
凶手:我沒神經病,請判我死刑
律師:法官大人,只有神經病才會講這種自找死路的話,所以不該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