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魯妹
以女性的立場,咬斷根本不是選項
那麼髒那麼噁
一下咬不斷你咬第二下嗎?
咬斷後血噴得你滿臉滿嘴
搞不好一不小心還會喝下去一點
萬一性侵犯失血過度死翹翹惹,
魯妹還要因為防衛過當被處以過失致死的罪行
萬一家屬求償還要賠給人家好幾十萬耶
咬斷髒東西怎樣都不會太划算……
可是不咬斷先假裝配合再去報案又會被仇女鄉民說一定是合意後反悔,母豬,仙人跳
唉
怎麼做都是我的錯
我先道歉好了QQ
※ 引述《addison123 (鄉下小鮮肉)》之銘言:
: 如題
: 已故林姓女作家說高二被老師逼迫口交,
: 那既然是被強迫被逼得那應該可以把他那根咬斷吧!!
: 這樣該算是自衛吧!!
: 不懂怎麼沒有女生這麼做呢?
: 這個問題我想問想很久了!!
: 有鄉民可以解釋嗎?
: 許多被強暴的女生應該都可以有機會可以咬斷那他跟吧?
: 有解嗎?
: 還有我不是工讀生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