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李茂生FB

作者: a00199bcd (落葉~小楓~*)   2017-05-18 19:29:50
FB卦點說明:
文長,說明少年、罪犯如何在先進國家中幫助回到社會
FB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leemaushengispigdog/posts/1328281277220255
FB內容:
少年司法安置輔導制度之回顧與改進公聽會
時間:106年4月25日(星期二)下午2時00分
一、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李茂生教授:
我們的國家就是把人放到一個機構裡面去,其他應該負責的機構就會忘記自己的本分。當
時我們就想說,那社福機構很簡單啊,我們法院只要裁定少年到社福機構去,如果社福機
構不做,就裁定過去就好了。結果沒想到,根本裁不過去。
裁不過去的原因在什麼地方,機構說沒錢收這些小孩很困難,那時我就從台北跑到台中,
找當時的兒童局,經過三任左右的局長,我一直在談說,是不是應該去弄出一些床位出來
,三位局長都一致地跟我表示「沒錢」,因為社福是最沒錢的。沒錢的情況下,當然就沒
辦法啦,我就跑回司法院,當時的長官就說:「好吧!就由司法院來出錢。」但司法院出
的錢就只是照顧人力的時數費用而已,也就是說,社福機構裡面的其他處遇,像醫療、就
學、就業、就養等等的服務,是沒辦法由司法院出的錢支應。這部分也不能讓司法院來負
責,如果要司法院管那麼多的話,那把矯正署納入司法院矯正廳就好了,經費也由司法院
來管。但司法院是一個裁判機關,只能做整合,弄出一個vision,由其他機關去執行,不
能全部讓司法院來執行。
最後司法院少家廳準備了一千萬左右,那個單位錢用完,就由這個大水庫出錢出去,但是
只能負責時數,一萬八千塊一個月,只能負責時數,其他服務是不行的。
現在發生一個問題:把人安置出去時,社福單位說一個小孩子要四萬、五萬,不只一萬八
,但四萬、五萬扣除一萬八以後,其他部分應由誰來出?司法院嗎?司法院不是一個什麼
都有的機關。
因此有些社福機構,縱然床位未滿,也不收司法少年,主要理由是什麼?就是這些司法少
年非常難處遇。說實在這是法官在選案的問題。我不去批判法官,是我根本不知道法官怎
樣選案。少年被送到社福機構,不是人身自由沒被拘束住,必須去顧慮機構到底能不能處
遇這個孩子。
把所有事情攤開講,很多社福少年裡也有保護管束的少年,也就是,不要區分社福少年跟
司法少年。少年事件處理法的基本觀念是把少年視為社會的被害人。一個小孩那麼小,為
什麼會殺人放火?為什麼當車手?到底是成人的責任還是小孩子的責任?各位想想,各位
15、16歲的時候,都做過什麼事情。你有這種環境不去做壞事,他們有這個環境嗎?因為
他沒有選擇的可能性,所以由國家付出心血給他機會,也讓我們自己來贖罪。但我們不是
這樣子想的,很多少年一送過去,大家就開始區分:你是司法少年還是社福少年。
最難過的一件事情是:這個制度已經實施幾年了,不是說我要講社福單位,矯正單位也一
樣,矯正署也一樣。矯正學校設置了那麼多年,矯正教育有沒有人做研究?有沒有一個團
隊把矯正教育的內涵、機制,應該牽扯到多少資源調配等等的做研究?沒有!當然矯正署
會講:我們沒錢沒人啊,社福單位也講沒錢沒人。
這制度一開始設計時根本不是這樣。司法院是負責:收了少年後,覺得少年不適合送到矯
正署的機構,也不適合留在社會,我們提供某種程度上的拘束,然後在這段時間裡,派專
家瞭解他的生涯歷程,並跟他合作把他的人生規劃好,多階段的、多元的把就學、就醫、
就養、就勞所有事情,整合起來,再派個Case Management,也就是個案管理人,管理這
個案。當在某階段看到情況不對的時候,就再吸收另外一種資源進來。應該要這樣做,才
可以把少年給救回來。救回一個少年總比讓他成年以後再當犯罪人,繼續危害社會好得多

這制度並不是一個壞的制度,只是在最初設計時太天真,認為只要把制度設計出來,每個
單位就會主動說,這部份由我來負責,那部份由我來負責,大家一起來拯救這陷入犯罪的
少年。三十幾歲、四十歲的李茂生,確實沒有六十幾歲的李茂生那麼厲害,真的是非常單
純,以為說制度設計出來,資源就會到位。
現在要討論的問題,並不是說什麼地方不對或應該做什麼,而是真的要心平氣和坐下來,
看司法機關能做哪些事情?少調官、少保官是不是應該分開來?每個階段在執行時,應由誰
來監督?
最近為了假釋制度問題,我在看義大利的行刑制度,整個EU差不多都是如此。有一個行刑
法庭。像我們法官,抓到犯罪人,我們用57條決定他的行為責任,如果是數罪併罰,有50
條跟51條。但50條跟51條是決定上限?決定下限?還是決定中間?我們法律根本沒有任何
的規矩。
所以如果決定了一個刑期、一個刑種,應該由另一個專家接收所有的資訊,理解受刑人的
過往,理解到受刑人目前承受處罰的能力,以及能將處罰轉化成自身能量的能力有。我們
需要給受刑人多少資源,規劃多少階段的處遇,這部分應由專家來做,這就叫做行刑法庭

行刑法庭通常由法官來做,每個法官待三年,法官並不需要有淵博的知識,只需要有寬容
的心能夠接收各方面的意見。由法官整合出一套規劃,然後再交由所有執行人員,比方說
精神上有問題的就交給心口司,如果是就勞上有問題的就交給勞動部,再發放到地方機構
;再由地方機構把NGO全部整合起來,義大利在2000年左右開始做這件事,他們現在已經
關閉所有精神病院,精神病患不會被關在病院裡面。
這種在世界上已經實行好幾年的事情,台灣還是一大堆人只想把人關起來,也不去想該如
何去處遇,也不去研究,只知道事情一發生的就罵這個罵那個,到最後其實整個歷史就是
一場悲劇而已。
[0:05:26 - 0:21:07]
▼李麗芬委員回應:謝謝李教授,讓我們從頭瞭解說當初立法的本意,可是你要不要更具
體地跟我們講一下現在的想法,再講一下現在應該是要怎麼做?
[0:21:10 - 0:21:46]
▼李茂生教授回應:只就少年來講,監察院那個同行等制度先不去管,這可以看到說司法
院少家廳在這部分保守的態度。
關於少年法官應該做哪些事情,就牽涉到久任、資訊不足、訓練不足等的問題。暫且都不
談,我們把少年法官視為剛剛所講的,是一個有寬容的心,可接受多元意見,適當的個案
管理者。小孩子到法院來的時候,透過少調官把所有的presentence investigation做好
,然後找很多人進來看報告。我所建議的就是所謂的「圓桌」,結果後來被沈方維弄成是
「不要寫裁定書」,當然他也是好意,但制度就扭曲了。
不寫裁定書,主要是要把法官的精力節省下來去做個案的管理者,必須要寫出一個
program,針對孩子在三年、五年內,到底在哪個階段裡需要哪些東西。當然,剛開始時
,因為從少調官來的資訊會非常充足,所以法官必須從就學、就醫、就勞,這幾個層面決
定要由哪個機構接收孩子?哪個資源要先進來?資源到位後應該由誰監督執行?這有兩種方
法,一種是法官直接下去監督,但以現在的司法能量來講,基本上不可能的,而且法官的
案件量繁重,頂多只能付出愛心、關心;但若要求法官監督,法官體力絕對負荷不來。
有人就想到說:是不是讓少保官來做?如果要求少保官去掌控整個流程,會又沒有權也沒有
能。所以就台灣的現況,是希望法官可以去做個案管理者,但是執行面的監督,法官可能
做不到。那這樣,是不是要再另外找人來做像是行刑法官?行刑法官並不是只關於少年,
在關於吸毒者、戒酒、精神疾病,也就是刑法第十九條的處理,都需要這類人的存在。
但,這牽扯到司法院人力分配上能不能分出行刑法官來。如果說,覺得行刑法官在其他單
位都非常需要,但在少年方面,由於少年人數並不太多,就不要弄一個行刑法庭出來而由
少年法庭來整合,某種程度上也有可能。
少年法官在裁定書都可以不寫的情況下,應該把精力放到case management上。你必須在
各個階層去區分是哪種少年,像日本就分成六種少年,有行為類型的分類、有人格的分類
。這都必須要再去商討。這會有SOP,少年一進來就把他分類,分類好了之後,每一類下
都會有各自的SOP,根據SOP會有個別處遇的處遇書。處遇書會分很多階段,每個階段哪個
單位應該進來,像有些是地方政府勞動局要進來,有些是教育局要進來,關於精神衛生的
單位要進來,還有社福單位要進來。每一個階段,每個種類可以弄成SOP。大家一起來做
研究,這類少年進到這個階段時,他碰到問題的時候,可以用YES/NO、YES/NO、YES/NO的
方式,理解說:什麼時候、什麼資源要到位。少年法官要在少年保護官的協助下,盯著整
個program進行。
用這種方式來做,不要再區分這個少年應該給矯正署,那個少年應該給衛福部,本來就應
以少年為中心,而不是把少年分給誰。以少年為中心,什麼單位要把資源融進來。如果這
個觀念能夠改變,所有都會水到渠成。
我只強調一件事,唯有把少年當作是一個unit、一個主體,他需要什麼東西,大家分工合
作,提供可能的資源。若不以少年為中心來做,到最後松山盧老師事件、南投事件絕對會
發生的,也一定會繼續發生。這已經講了20年,好像都沒有人想要去做。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5-18 19:30:00
好的
作者: crispycarrot (小蘿蔔道尼)   2017-05-18 19:30:00
尚市長先來噓一波
作者: ybz612 (私はスキをあきらめない)   2017-05-18 19:31:00
樓下市長
作者: yesonline (昏昏欲睡夏日蟲)   2017-05-18 19:33:00
重點還是預算. 先全民買單再說吧
作者: mayjan   2017-05-18 19:33:00
那個狗屁前瞻的錢 拿來做這個 不是對社會更有幫助嗎
作者: l9763858 (l9763858)   2017-05-18 19:35:00
不用拿前瞻的 拿防毒那100億就綽綽有餘了
作者: ryanchen1234 (guava)   2017-05-18 19:49:00
尚市長請就起跑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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