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071873
: 通姦罪大變革 不能單獨對配偶撤告
: 2017-05-18 19:42
: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今司改國是會議決議通過廢止通姦罪,即使因故
: 無法完全廢止,也應撤銷《刑事訴訟法》239條的但書,讓通姦罪不能再單獨
: 對配偶撤告,換句話說,未來通姦罪即使未完全廢止,也將比照其他告訴乃
: 論罪,「要告全告,要撤全撤」,小三或小王獨自扛刑責的狀況將不復見。
: 根據法務部統計,歐盟各國幾乎都將通姦罪除罪化,但台灣不僅仍設有通姦
: 罪,甚至還在《刑事訴訟法》中規定,對配偶撤告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
: 人」,導致通姦罪成為我國所有「告訴乃論」罪名中,唯一可以片面只對配
: 偶撤告的罪。
我看可能只修但書
因為只修掉但書沒有爭議
如果真的把通姦除罪
我已經可以看到另一黨高潮的嘴臉了
"支持XX黨,就是支持通姦!"
"支持XX黨,就是支持外遇!"
類似的口號應該都會出現
且台灣人有些只會2分法
對這些人的邏輯來說
通姦除罪就是等於要人去外遇去通姦
所以大概只修但書吧
至少先把仙人跳修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