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是碰過三次
先說 我是CP(腦性麻痺)患者
第一份工作 內勤打單 剩兩天滿三個月時請我走人
說我速度慢 Ok Fine 但有部分原因是是 因為單子上字醜我才打錯字
(說真的我因為CP字醜我也很想改善QQ 但很少看到比我的字還醜的...)
不過他最後也沒有給我離職證明Orz
第二次 只做一天
就是整個莫名其妙 回家後才通知我被火了 薪水也不用拿了
原因是 我把公司資料上傳到雲端 那為啥不敢吉我? 我真有做就吉阿
聽到當下我整個黑人問號 想說妳公司那台筆電網頁打開工具列至少四五個
裝了一大堆奇奇怪怪的東西 有點資安觀念及基本常識的都知道怎麼可能敢開個人帳號
我聽到當下還去特別打開我所有的雲端硬碟確認...
最後也是不了了之 那天薪水才1050也不肯給 還說看在我是身障才大發慈悲原諒我
第三次 只做兩天
老闆嫌我動作慢 我都還沒嫌妳條碼機太爛才拖慢我速度哩
更別說帶我的主管還跟我爆料他是臨時被叫回來的 原本團隊過年後全部離職.....
不過這次有給薪水
只能說 無聲卡也就算了 碰到第二種那個才是最無言的
想火人理由也想好一點 重點是該給的還是要給阿= =
更別說那間公司包含我在內才三個人 懷疑我之前怎麼不懷疑另外一位員工?
應徵A卻叫我做B已經很無言了 結局更無言
※ 引述《doggy1985 (火鍋人)》之銘言:
: 起手式
: 我高中同學有兩個視障生
: 我們全部人都相處和樂
: 我有三年與視障人士一起生活的經驗
: 知道基本如何協助與面對他們的生活
: 實情是
: 不管真相如何
: 說真的
: 這件事只會讓台灣更多的中小企業看到一件事
: 不要聘用高學歷的身心障礙人士
: 因為不管是否勝任
: 辭退就會變成類似這樣的情況
: 那麼不如一開始
: 連面試的機會都不給你
: 免得造成傷害
: 這跟台灣中小企業不聘用更生人是一樣的道理
: 因為中小企業主最忌諱一件事
: 飼老鼠咬布袋 好聚沒好散
: 嗯 這是兩件事
: 結尾補充
: 我曾收過聽障人士的履歷表 三年前
: 當下的想法是
: 我要花多少時間和經費改進作業流程
: 才能讓他有發揮的空間
: 後來沒有來面試就是了
: 之前我在大企業上班 搞標案時
: 每次都要填寫一張問卷
: 其中有一題就是
: 你公司人數幾人
: 超過一百人有沒有聘用身心障礙人士
: 我記得沒有的話 企業要繳代金
: 而根據我查閱資料顯示
: 多數中大型企業寧願選擇繳代金
: 其中最重要關鍵是
: 企業一旦錄取身心障礙人士
: 輕則要改變工作環境
: 重則要改變工作流程
: 我的結論是
: 與其立法讓中大型企業繳錢
: 不如輔導協助它們學習如何改變工作流程與環境
: 這次事件真的是兩敗俱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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