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挖到的文獻,嚇到洨魯妹的30CM彈粗來了.
台湾総督上奏中華民国台湾省行政長官の発する命令に係る事項を実施する為発する命令
に関する件
時間:昭和20年10月23日
大意:台灣總督府接到中華民國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實施的命令事項,不得已上奏天皇
請示
http://i.imgur.com/VyRziqf.png
國立公文書館:
http://www.digital.archives.go.jp/das/meta/M2011021813360814175
中華民国台湾省行政長官ノ発スル命令ニ係ル事項ヲ実施スル為発スル命令ニ関スル件
時間:昭和20年10月24日
理由 ポツダム宣言受諾に伴ふ台湾に於ける終戦事務処理の為緊急の必要あり制定の
要あるに由る
中國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備忘錄
一、行政長官是奉蔣委員長的命令接收台灣的領土、人民與其他一切.
http://i.imgur.com/xWwLZVw.png
經參議院長奏上書,天皇裁可.
國立公文書館:
http://www.digital.archives.go.jp/das/meta/M0000000000001776407
之前新聞講安藤利吉只是簽受領證,備忘錄受領證.照推論二二八發生時,
便了解帝國政府為何不聞不問.
重點是
天皇同意了,遺棄皇民!真的被賣了!
天皇同意了,遺棄皇民!真的被賣了!
天皇同意了,遺棄皇民!真的被賣了!
遺棄小孩有罪嗎?有沒有違反國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