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台灣民事賠償金低 為何一面倒挺通姦除罪?

作者: amadeusli (阿瑪迪斯)   2017-05-19 10:44:04
※ 引述《ptt888 (op)》之銘言:
: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19 10:46:00
跟法匠說道理根本緣木求魚
作者: seemoon2000 (no)   2017-05-19 10:47:00
你說的這點就只要改成不能單方面撤告就好 台灣民法賠償偏低也是事實 國外罰比較多 台灣重罰也沒多痛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17-05-19 10:49:00
活化石思維..XDDD所以你的意思就是放棄職場 自願當家庭煮夫/主婦都是活化石就是了? 也難怪現在人都不想生...為了家庭 放棄職場 養兒育女 結果社會是這樣想的
作者: allyourshit (都你的大便)   2017-05-19 11:29:00
二樓的思維很奇怪 感情出軌關公權力啥事為什麼公權力要管到你褲檔去?然後實務上也沒真的有人因此被關 還不是罰錢了事民事可以解決的事情一定要拉個刑法進來那票據法當年拿掉刑事現在台灣經濟一定大亂中
作者: ptt888 (op)   2017-05-19 11:41:00
不能單獨對配偶撤告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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