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lbs (喵嗚)》之銘言:
: ※ 引述《rich22084 (Siro)》之銘言:
: : 這新聞太多 所以一直懶得看
: : 但我有幾個疑問
: : 1.高二就和父母說過被逼口交的話,怎麼當時父母不出來講?
: : 2.忘記看到哪一篇,好像林女有憂鬱症是因為升學壓力之類的
: : 他會患有憂鬱症的原因,會不會就是他父母害的呢?
: : 怎麼樣都覺得她父母也很有問題,但很少人討論的樣子
: : 假設如果父母其實是間接加害者,那這樣算檢討加害者還是被害人家屬?
: 以下依林奕含的角度描述,就當作是我在編故事好了
: 高一升高二暑假的8月11日,被誘姦(強姦)
: 之後人生觀開始改變,想欺騙自己喜歡陳國星,
: 最後但是卻騙不了自己,高二開始出現憂鬱傾向
: 高二時曾經問母親:聽說有個同學愛上老師 (試探家裡態度)
: 母親反答:哪個女生那麼騷 (這回答斷了向家庭求救的路)
: 所以被誘姦這件事一直埋在心裡,中間又和陳國星幹了好幾次
: 從一開始的誘姦,到後來被陳老師越玩越大,加上求救無門
: 這件事一直到高三寒假左右才被家裡發覺
: 高三下學期一月 學測 台南女中唯一滿分 上新聞 (但是4月的推甄沒上)
: 父親大概是高三的1月前後知道,有想過要提告
: 但是當時1.林奕含已經上過新聞是知名人物
: 2.有憂鬱傾向,沒確
: 診
: 3.時間過一年了,沒有第一時間保存證據,中間又不知道被自願了幾次
: 4.陳國星的背景關係 (有人說陳國星老爸是將軍,未證明)
: 林父考量到以上等等,加上法院的勝算,避免女兒受傷,於是最後就吞下去沒告
: 想要讓時間治療一切,只是林奕含傷口一直滴血
: 到高三畢業後,陳國星帶另一個女的想搞3P,
: 林奕含才測底死心,不過人也 進病院 了(醫學院上2週的課就休學)
根據受害者文字記錄
這件事情大家都很清楚高2就被強迫硬上
根本就是性侵
但密室如何舉證? 只是個沒心機的小女孩
但奸詐陰險賤人可用通姦罪當擋箭牌
一直強調證據跟法律幫陳星護航就是清楚法律有漏洞可當陳興的保護傘
工讀生的作戰方針很明確
一直要求證據就穩贏了
法律是人訂的 今天修法你有罪 明天修法你沒罪
死了一條人命卻是確定的
通姦有沒有過錯 當然有
配偶可以單方面撤告 配偶根本就是共犯 或是一個工具
家務事本來就該除罪化
或是說不除罪化其他受害者根本不敢出來
陳興拿她老婆當大砲
一定要修改
並且民事賠償要提高以加強嚇阻
想辦法讓其他受害者勇於站出來
是最重要的
才會有新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