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頭份檢舉達人 3個月為國庫進帳4千萬
2017年05月19日14:27
苗栗縣有個著名的檢舉達人「蟠桃里民」,疑是名六旬神秘男子、軍職退休,
以前經常在頭份市中央路散步,不滿汽車違停人行道或學校週邊,
自2012年2月至5月15為止,單單他一人就累計檢舉4萬8065件違停案,
罰單每張900元,已為國庫進帳4325餘萬,但依法交通違規沒有檢舉獎金,
他一毛都沒拿到。
惟從去年9月中起,突然消聲暱跡超過半年。
警方說,自稱「蟠桃里民」的男子有高度正義感,
初期看不慣連結頭份和竹南的50米寬的「中央路」和「環市路」的違規停車亂象,
體諒警方無法24小時取締,常常白天在街頭巡視拍照、錄影,
再上傳到縣警局網站檢舉,偶而或者打電話到警分局勤值中心檢舉,
要員警立刻前往開單,還會用監督的語氣跟員警說「要加強執法的積極度」、
「就看你們的誠意」等。交通隊副隊長陳健民說,以前他每月檢舉1千到1500件違規案,
都是精心製作違規事實、相片佐證,直接上傳相片至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網頁,
但去年9月中旬起,原因不明突然消聲暱跡,9月迄今的網路檢舉案件掛0。
頭份警分局勤務中心主任林明宏說,「蟠桃里民」以前常打電話到勤指中心,
以字正腔圓的口吻、精簡說:「長官你好,X路XX號到XX號人行道違規停車,
請派警員處理。」但半年多來,只有接到零星檢舉電話。
某機關的保全說,這名檢舉達人多載全罩式安全帽,胸前掛著針孔式錄影設備,
時常變裝、更換交通工具,再以外套掩護拍攝違規車輛。
因為警方依規開罰也引發反彈,國民黨縣籍立委陳超明前年提出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之1條修正案,
舉發期限從違規日起3個月,大幅減少為7天,逾期不受理以減少爭議,
讓曾收過大批罰單的人叫好,被稱為「蟠桃里民」條款,該法條現已通過實施。
(楊永盛/苗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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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蟠桃里不知道有沒有蟠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