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反對通姦除罪化的是哪些人?

作者: bear26 (熊二六)   2017-05-19 17:01:08
大家現在跟著風向走
似乎只會認為通姦罪保護老公或老婆
只懲罰小三或老王
問題不是這樣吧
你們是不是忽略了
這個世界上有許多盡心維護家庭
然後把大半輩子付出在另一半身上
小孩身上 家庭身上那些人啊
我是贊成是應該修改
要嘛就通姦雙人一起告
要嘛就一起撤
通姦的通這個字是兩人合意的意思啊
保護到外遇者和老王小三
美其名自由戀愛 自由婚姻
但是對結婚對象呢?
當然通姦放在今天絕非犯罪
不能用刑事來論處 不應該被判刑
但通姦應該歸為民事
是補償維繫婚姻者所損失的部分
而且絕對不能個別提告
才能符合通姦的定義啊
作者: bear6709 (熊)   2017-05-19 17:03:00
民事的話你想告幾個就幾個阿 只是要自己舉證
作者: HamalAri (哈馬‧阿里)   2017-05-19 17:03:00
除罪又不是合法, 本來賠償就是民事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5-19 17:04:00
民事本來就要賠錢啊
作者: ben101068 (ben101068)   2017-05-19 17:07:00
啊就想看通姦的狗男女一起判刑背前科 爽 有啥不好
作者: cttw19 (Ian Lee)   2017-05-19 17:08:00
本來就還有民事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19 17:20:00
改成純民事 會增加舉證的難度跟成本可不是一句"還有民事"就了結的
作者: torukumato (ダメ星のダメ人間)   2017-05-19 17:33:00
有差嗎 抓猴還不是要自己抓
作者: NCKUbuddha (( ̄*  ̄ !) 牙痛)   2017-05-19 17:36:00
民事 小女孩沒錢賠啊
作者: negatron ( )   2017-05-19 17:36:00
推文裡說得好像抓通姦很好舉證一樣早就一堆新聞報導通姦舉證超難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