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7-05-19 17:36:49看了半天通姦反除刑化的 正反論點
根本就沒什麼公認的邏輯討論嘛
看下來都是價值觀不同而已嘛
比如說
民法就能解決的問題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19 17:39:00法匠就大方點承認通姦是仙人跳條款有這麼困難嗎?
這個真的是價值觀問題無對錯立法形成自由所以我當時發文只針對理由矛盾點攻擊婚姻不是但婚姻制度是242 362 552 大法官說的很清楚
不然你也可以改民法改得很容易離婚通姦比率一樣會變少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5-19 17:41:00就學國外比較潮而已其實影響不是很大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19 17:41:00我是不知道老婆隨便就可以原諒老公到底是什麼鬼價值觀?
作者:
johnny (johnny)
2017-05-19 17:41:00不被愛的才是小三
法怎麼訂就怎麼因應,但是法是誰訂的,不是民意?所以
實務上多的是以刑逼民手段尤其是車禍糾紛最常見以傷害罪逼高額償近 依deep的說法277是不是也要廢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19 17:43:00不要給我扯東扯西 你277怎麼密室犯罪先告訴我'
法律是我們選出的代議士定 我們是代議民主不是直接請問239要件有密室嗎 沒有我幹嘛回這個問題是誰東拉西扯 談條文當論要件 自己創造要件沒有的東西我幹嘛理你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19 17:46:00現在扯要件囉 要不要調查蜜是犯罪的比例?
而且你說上面定下面乖乖配合 問題是目前支持通姦罪是佔多數既然是佔多數 這種價值觀的東西數人頭非常適合你自己要把程序證據取得與實體法律混在一起說自己請便我不奉陪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19 17:48:00佔多數?那也是你腦補出來的阿 民調數字呢?
什麼扯要件 刑事實體法分則就是要件檢驗 你不討論要件難道要討論賠償嗎之前法務部做過 你可以去調查 我沒必要陪一個只會逞口舌無內在的人認真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19 17:51:00法匠腦不意外啦 一副最懂法律 搬名詞不想和人民溝通
作者:
hosen (didi)
2017-05-19 17:51:00民調出來,大部分人還是反對通姦除罪化就跟法律早就允許縣市設 紅燈區,但那個縣市敢 設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19 17:52:00之前是之前阿 現在是2017年 有沒有2017年的數字?
作者:
hosen (didi)
2017-05-19 17:53:00性解放的覺青,甲甲還主張廢除刑法227條,性行為不應設限為什麼要限制16歲才能做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