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alender (非理性繁榮)
2017-05-19 23:09:36※ 引述《Lampaininder ( )》之銘言:
: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54397 三立新聞
: 獨/陳星再出招!備林奕含手寫情歌 證明兩人曾交往
: 2017/05/19 21:30:00
: 記者邱紹揚、翁郁雯/綜合報導
: 林奕含父母送走女兒,接下來和陳星司法攻防,林奕含父母配合檢調,要幫女兒討回公道
: ,三立新聞獨家掌握的消息,陳星委託律師發聲明後再出招,要求檢方調閱林奕含完整病
: 歷資料,針對林奕含父母整理女兒日記手札等私人資料,佐證女兒被誘姦,陳星反擊拿出
: 林奕含親手抄下送給他的情歌,透露兩人在台北分手,還要求檢方把林奕含同時期交往的
: 前男友,列為證人。
: 傷心辦完辦完林奕含後事的林爸爸,除了鞠躬還是鞠躬,用哭啞的嗓音不斷對外界表達感
: 謝,下一步要幫女兒討回公道,第四度發的聲明稿表示會全力配合檢調調查,先發制人。
: 立委林俊憲:「有三份的醫療證明,可以顯示林奕含在高三下學期的時候並沒有憂鬱症。
: 」
: 立委痛批陳星想用林奕含病情模糊焦點,林家將向檢調說明,陳星則是請律師團出招,把
: 林奕含寫給陳星的手寫歌詞,當兩人交往證明。
: 林奕含手寫歌詞內容,就是這一首充滿愛意的情歌,還擬定戰略,和林奕含父母進行攻防
: ,首次發出的聲明強調林奕含16歲就有嚴重憂鬱症,要檢方調病例。林奕含父母蒐集遺物
: 證明女兒被欺負,陳星準備情歌情詩和禮物,連在台北喜來登飯店談分手細節也曝光,而
: 林奕含高中同學已向檢方作證,陳星卻爆出林奕含同時和台南某電子大廠二代交往,要求
: 把前男友列證人名單。
: 立委林俊憲:「死無對證,你現在沒有權力把它定義說你跟林奕含是交往的。」
: 就林奕含病情,兩人關係和證人找誰,陳星律師團擬定策略,面對林奕含父母,雙方即將
: 展開攻防戰,各自鋪陳昔日過往,就等司法解讀真相。
其實這意外嗎 林有說過後來有愛 但後來才知不是愛
雖說初戀樂園 但事實上
林說愛上狼師是地獄 但離開狼師地獄都不如
伊斯蘭也很多 強姦完就結婚的
就是台灣文化太落後 導致這種悲劇
前幾次強姦 和後面有交往 不衝突 只是會讓舉證難度加深
我是相信 很多被強暴只能選擇接受對方 因為面對傳統文化害怕面對
總之 我覺得這在意料內 也沒什麼大驚小怪
姑且不論情歌真偽
但是只要有情歌就沒強姦 這邏輯也零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5-19 23:10:00書迷為什麼就是不肯放棄呢
作者: gm023347599 (22K工讀生) 2017-05-19 23:10:00
中肯~樓下會有垃圾無恥工讀生噓你
作者:
wyvernlee (wyvernlee)
2017-05-19 23:11:00推
作者:
superjim (中立觀察家)
2017-05-19 23:11:00就一堆鍵盤專家只是一昧的推測 卻不相信眼前有的證據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7-05-19 23:11:00
女生有防衛機制 不是鄉民想的那麼容易就遠離對方
作者:
superjim (中立觀察家)
2017-05-19 23:12:00不就一件很普的師生戀 女生想不開自殺 卻可以一直吵星聞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5-19 23:12:00我是覺得告不成 頂多就是讓陳身敗名裂
作者:
predo (QQ)
2017-05-19 23:12:00立委說是強姦 那就是強姦 是一百分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7-05-19 23:12:00現在不流行右肩了?
作者:
SuperUp (( ̄▽ ̄#)﹏﹏)
2017-05-19 23:12:00防衛機制翻成白話就是 我願意被幹 後來後侮了 這是強姦
作者:
Refauth (山丘上的長號手)
2017-05-19 23:13:00看來陳星算是被誤會了一段真愛....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5-19 23:13:00搞不好真的是唯一一段真愛註死啊哈哈哈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7-05-19 23:13:00
螃蟹照放你眼前的話 你敢不繼續配合他嗎?
作者:
predo (QQ)
2017-05-19 23:13:00哇靠 被強姦還可以強迫自己愛上啊
作者:
Abu5566 (阿部)
2017-05-19 23:14:00說得太有道理了!我相信法官一定會定狼師入罪!
作者:
predo (QQ)
2017-05-19 23:14:00開眼界長知識啦
好笑了 如果不是陳星 而是一個警衛強姦她 她早就開告了
作者:
predo (QQ)
2017-05-19 23:15:00鄉民推論 真的各個夠屌夠狂
作者:
ssum3 (畢業快樂)
2017-05-19 23:15:00推
作者: fzxcvbna 2017-05-19 23:15:00
防衛機制...話都給你講就好了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7-05-19 23:15:00林父方的知情人士不是說林高二有跟林家說被逼迫口交?
作者:
baguette (baguette)
2017-05-19 23:16:00對啊 本來就說是愛上誘姦犯的故事 中東國家那些是與強姦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19 23:16:00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7-05-19 23:16:00這樣的話要算是有舉發還是沒舉發啊
作者:
oossluv (oossluv)
2017-05-19 23:16:00斯德歌爾摩症候群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7-05-19 23:17:00右肩+愛上=強姦 @@?
作者:
oossluv (oossluv)
2017-05-19 23:17:00其實發現工讀生還蠻好用的,繼續維持討論熱度 XD
作者: cat5672 (尾行) 2017-05-19 23:17:00
到現在還能有情緒的人也還真厲害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7-05-19 23:17:00
這就像義務役被長官幹了以後 下次收假還是會乖乖回來一樣
作者:
angraer (>.^)
2017-05-19 23:17:00認為有寫情歌就沒強姦邏輯零分+1 不過看小說就認為有強姦邏輯一樣零分
作者: cat5672 (尾行) 2017-05-19 23:18:00
我現在看到標題有林或陳的名字 只感覺歹戲拖棚而已
作者:
k88888g (超Q圍巾蜥蜴)
2017-05-19 23:19:00是喔 那你邏輯要怎樣才不算
74團就幻想沒挺林的都工讀生阿,真工讀生會去發豬哥亮
作者:
nagisaK (na)
2017-05-19 23:19:00騎士團:カニに栄光あれ!!!
作者:
nagisaK (na)
2017-05-19 23:20:00騎士團 総員 第一種戦闘配置
作者:
TJLai (PokerStars)
2017-05-19 23:21:00被強姦之後選擇報復還是選擇交往呢??? 很難的一題!!!
作者: lites (淡) 2017-05-19 23:22:00
其實反過來也可以說 交往期間同意性行為 但之後發覺男方根本不愛 只想肉體關係 自己被騙感情 因此當初同意的性行為變成了性侵 如此這樣的司法案件就沒完沒了 依照此例 那麼其他交往中的男女 在分手後是否也可以同樣認定呢 畢竟劈腿負心漢或男蟲之類的太多 社會中不斷出現 想用法律來規範或定罪 舉證實在太困難了
作者:
TJLai (PokerStars)
2017-05-19 23:24:00舉證困難嗎??依這個案例~~只要寫下日記!!寫下小說~~~就有鐵
指控強暴的人還要證明自己是貞節烈女 有看過被搶劫的人要證明自己不會在路上隨意發錢的嗎 還有人以為女生指控強暴很容易怕得要死所以拚命護航陳星咧
作者:
TJLai (PokerStars)
2017-05-19 23:25:00的證據了!!!! 至少目前看來好像是這樣...法律系踹共!!
作者: ahonchen (耘雲) 2017-05-19 23:25:00
邏輯有通
作者:
windyyw (ff)
2017-05-19 23:26:00推
作者: fzxcvbna 2017-05-19 23:27:00
有些事情選擇放棄 錯過就是錯過了
作者: jun1981 2017-05-19 23:30:00
不是愛,後來怎麼看到對方跟別人在一起很痛苦 愛上爛人就不是愛了嗎
作者:
washi54 (大尾魯蛇)
2017-05-19 23:32:00有情歌不代表沒強姦 但 有小說等於有強姦喔!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17-05-19 23:34:00女兒被強姦就是要送過去繼續讓女兒被姦?
作者:
gginindr (金城武是本名沒錯)
2017-05-19 23:36:00被強姦還會愛上加害者的邏輯才是0分
作者: wain (wain) 2017-05-19 23:37:00
以前媽媽有個朋友 就是被男方家人設計強暴後 當時雙方親友都認為解決方式只能選擇嫁給對方
作者: rogerwang (Keroro ~~~Keroro~~) 2017-05-19 23:38:00
被硬上然後愛上對方 真是白漆邏輯 醒醒吧
作者: smiling123 (娃娃) 2017-05-19 23:38:00
不管有無交往,即便是夫妻,只要任何一方不同意的情況下,用強暴和脅迫的方式發生性行為,就是違反強制性交罪,有情書不能代表什麼的
作者: vsbrm (vsbrm) 2017-05-19 23:41:00
小說別看太多,有空出外走走
作者:
manpow (麵包兒)
2017-05-19 23:42:00其實很好理解
作者:
lead0722 (get chance)
2017-05-19 23:42:00陳一開始就不會有輸贏的問題 他本來就不會有事
作者:
color3258 (極至透明邊緣魔法師ANN☑)
2017-05-19 23:46:00作者:
toyokawa (japan)
2017-05-19 23:50:00推!!!
推 情書 只是證明兩人有交往 => 不代表先前沒右肩阿
作者:
kktt254 (.....)
2017-05-19 23:57:00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