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痴男吞壯陽藥性侵前女友 「我才是能滿足妳的男人」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年05月20日00:00
香港一名29歲男售貨員陳俊文,前年8月與女友分手後屢求復合不果,
同年10月涉匿藏女友家中衣櫃並吞服多粒壯陽藥,待女方返家後撲出,
渉2度將她性侵、逼拍裸照等。
17日在當地最高法院續審,陳俊文透露當晚到對方寓所前,買了一罐「壯陽藥」,
希望讓她認清
「我才是可以滿足到妳的男人」,
至於身上攜帶的鎅刀則打算若
「一言不合就報在一起死,同歸於盡」,
鎅刀則是兩人「相愛的武器」,
最後判陳俊文,被控強姦、入屋犯法及非禮共5項罪名。
香港《蘋果日報》報導,
陳俊文承認當晚服用3粒「壯陽藥」後便藏匿在前女友家裡的衣櫃內守候,
但由於裡頭太悶,他將長褲及衛生衣脫下,身上只穿紅色內褲及黑色T恤。
當對方回家後,他即從衣櫃衝出要求復合,但對方態度愛理不理,故
「有侵犯她的衝動出來」。
陳俊文繼而脫下雙方衣物,卻指對方沒強烈反抗,但對方深知他會「硬來」,
所以主動詢問有沒有保險套。
陳俊文指性交過程僅約3分鐘,他有射精,其間也不斷對被害女子耳語
「你還記不記得我,我才是妳的呀!」
及後被害女子發現陳俊文攜有「壯陽藥」,問他
「是不是吃完會更有力氣?」
並主動餵被告多服5至6粒,被告形容當時很累,力不從心,但仍吞下藥丸。
陳俊文指對方隨即主動為他口交及手淫,而他也為對方口交及撫摸,兩人再次性交。
至清晨5時許,被害女子向他表示
「現在搞完了,你可以走了沒?」
及後兩人再為復合的事爭執,其間陳俊文摑了對方2巴掌,更將她臉上的暗瘡打爆流血。
由於她依然不肯復合,陳俊文不斷質問是否打算同歸於盡,打算
「今世解決不到問題,就一起做鬼鴛鴦」,
並向她展示鎅刀。
陳俊文指自己隨即將她推落床,更強行打開雙腿與她性交,揚言
「妳是我才可以搞的,其他男人不可以!」
直到天開始亮,陳俊文自覺慢慢了解到自己做錯,幸好沒真的傷害對方,
兩人及後各自上班,臨別時被告更向對方表示,他沒有想傷害對方,
可視為送給她的生日禮物。
據了解,辯方在庭上詢問被害女子:
「陳俊文是否提過結婚,並會買4萬元內的戒指求婚。」
她稱無,更表示結婚對象要有上進心及計劃將來,但陳俊文卻沒計劃。
辯方即讀出案發前被告給被害女子的短訊,指
「我要娶妳,要一世霸住妳,等我的戒指」,
對此被害女子稱陳俊文沒親口講。
辯方則稱兩人同年8月分手,一個月後被害女子已結識任救護員新男友,
並指她在10月10日與新男友到海洋公園玩,翌日再出席陳俊文祖父壽宴。
被害女子承認並指新男友條件及收入比陳俊文好。
因此本月17日,香港最高法院判男售貨員陳俊文,
被控強姦、入屋犯法及非禮共5項罪名。
(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示意圖。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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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自香港《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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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313/
5.備註: 如果當時硬是要反抗會有什麼下場?不反抗就是合意性交?都給工讀生說阿